彭泽地名八字辨
■ 张人褚
马当还是马壋,浪溪镇还是瀼溪镇?大坂村还是大畈村?芳湖还是方湖?“垱”和“当”,“浪”和“瀼”,“坂”和“畈”,“芳”和“方”,这8个字在彭泽广泛散见于政府的公文、公章和单位标牌里,犹如四对美猴王,让人难以分辨。
一、地名八字的流变
当和垱 据彭泽县档案馆藏文献记载,1949年以前,都是写作“馬當”。1949年后,县外文本、典籍都写作“馬當”和“马当”,由彭泽提供原始资料的除外。1986年10月版的《江西省彭泽县地名志》(以下简称“《地名志》”),插图标注、文字表述都写作“马垱”;1992年版县志插图标注为“马垱”,文字表述为“马当”;2009年版县志插图标注、文字表述都为“马当”。20世纪60年代,县档案馆的档案中,“馬當”“马当”“马垱”都用过,甚至同一份文件出现“馬当”“馬垱”“马當”等不同的表述。20世纪60年代至21世纪初,“马当”“马垱”兼用,相对“马垱”出现的频率多些。到2010年,则“马当”出现的频率大,近些年则只用“马当”了。
浪和瀼 瀼溪河上承浩山、海形之水,下流太泊湖,是县境东南山区入湖通江之水运要道,瀼子港则是其重要的集散中心,因港立村,因村兴集成镇。至少在1984年以前,文字表述上还是写作“瀼溪”。在四通打字机出现后,“瀼溪”就变成“浪溪”了。虽然有文件更正,但讹误却传了下来。直至今日,除县志和《地名志》外,其他文字表述用的都是“浪溪”。
芳和方 古志书使用的情况是,除明万历十年《彭泽县志》插图标注用字为“芳湖”,文字表述用“方湖”外,康熙、乾隆、嘉庆、同治、光绪五朝《彭泽县志》,文图皆是“方湖”。现当代志书地图的使用情况是,1963年的《彭泽挂图》(江西省地图编辑委员会编制)标注的是“芳湖”;《地名志》文字介绍和插图标注也是“芳湖”;1992年版《彭泽县志》文字表述用的是“方湖”,所附《彭泽县行政区划图》没有标图“方湖”;2009年版《彭泽县志》文字表述是“方湖”,所附《彭泽县行政区划图》标注的是“芳湖”。
1949年前,在志书之外的文本、典籍中,“方湖”的使用率高。中国近代国学家汪国垣,字辟疆,号方湖,著有《方湖读书记》《方湖谈荟》《方湖诗录文录》等书。1949年后,则是“芳湖”的使用率较高,黄岭在方湖边的一个村名就是“芳湖”。
坂和畈 “坂”和“畈”混用,但都读作fàn。据《地名志》记载,彭泽县带“畈”和“坂”的地名共62个(同名不重复计)。这些地名在《地名志》及1992年、2009年这两版县志的文字表述及所附《彭泽县行政区划图》《彭泽县政区图》(2009年)中,用的都是“畈”。然而,该县古志书则一律写作“坂”。1949年以来,县内的公文、书籍、单位公章和单位标牌,大多写作“坂”,少数写作“畈”。
地名中“畈”“坂”同用、混用的情况,不仅是彭泽县独有,其他地区也出现这种情况。这些地名中的“畈”“坂”“阪”常常混淆使用,而且还经常是以“坂”代“畈”,但都是读作fàn,不读作bǎn。1985年的《德安县志》则清晰地记载了地名中“阪”“坂”和“畈”的流变:明朝时写作“阪”,清朝和民国时写作“坂”,1984年开始写作“畈”。
二、八字正偏之辨
当为马的正配,是为马当。“当”应读为dāng。
1935年前,所有古籍包括字典、家谱等读物,都写作“馬當”。1935年8月,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共324个字,其中“當”简化为“当”,后于1936年2月暂缓推行。但后来的汉字简化和规范,遵循的也是将“當”的草体形式化为楷书的简化思路。
1951年2月商务印务馆香港分馆编印的《辞源》改编本(初版)第918页,还编有“馬當”词条。1949年后,国家进行了两次主要的文字简化,分别是1956年1月28日的《汉字简化方案》和1977年12月20日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1956年的方案包括515个简化字和54个简化偏旁,其中,“馬”简化为“马”,“當”和“噹”简化为“当”,并未看到“壋”简化为“垱”或“当”,只从“第三表:第二表简化字和简化偏旁所得简化字”中看到,“当”带偏旁的简化字。有人便以为能将“壋”简化为“垱”。
1977年底发布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简称“二简字”),也没看到“壋”简化为“垱”。1986年6月,国务院批准了国家语委《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从此,“二简字”被停止使用。2013年6月5日颁布由教育部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研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其所附《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显示,“壋”与“垱”是繁简关系的两个字。
从字源上能得知,“當”与“壋”是两个不同的字;“當”与“垱”,没有前后承继、一一对应的繁简关系,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字。“馬當”与“马当”,是一脉相承相应的繁简关系。
“當,田相值也。从田,尚声。都郎切”(《说文解字》);《辞源》(1915年正编初版,1931年续编初版,1939年正续编合订本第1版,1981年12月修订本第1版,1992年2月印,下同)释“當”,音有平声和去声,义有对等、相当,担当,承受,抵当、抵敌,遮蔽、拦阻,值、遇到,应当,判断,及恰当、适合,抵押等之义。而《辞源》释壋(dàng),其义为“小土堤。常用作地名”,《现代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第五、七版)则进一步释为“垱,方言。为便于灌溉而筑的小土堤”。
“马当神风送滕王阁”,是明代冯梦龙《醒世恒言·卷四十》中的一个短篇小说,写的是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途经彭泽马当山,快舟趁神风,一夕至洪都,写下千古名赋《滕王阁序》的传奇故事。李白写过“海潮南去过浔阳,牛渚由来险马當”;王昌龄写出“青骢一匹昆仑牵,奏上大王不取钱。直为猛风波滚骤,莫怪昌龄不下船”;陆游写过“恶风吹到马當祠,出没蜿蜒舞澎湃”。在这些传说、诗词中,“马當”有着“任他风吹雨打,我自岿然不动”的精神。在字义上分析,“当”更为契合。而且,平声的“当”字,也有直面、阻挡的意义。
从历史文化传承来说,1000多年来,“马當”(马当)广泛存留于古籍之中,与要塞文化、诗词文化、名人文化紧密相系。而如果是“马壋”(马垱),则缺失人文内核。
瀼是溪的正配,应为瀼溪
“瀼溪”一词,传承久远,含有丰富的地理和人文信息。1992年12月29日,彭泽县政府办公室专门行文,对“瀼”讹写为“浪”的原因作了清晰的说明。从这份文件中可以看出,文件中的“瀼”字,是先打出“襄”字,再用笔在蜡纸上另加的“氵”,显然当时四通打字机字库里,没有“瀼”字。所以,将“瀼溪”错写为“浪溪”,是因技术条件所限取同音字的无奈之举。此外,“瀼”字在历次简化字方案中没有被简化,不属于繁体字,不属于地名用字“不用自造字、已简化的繁体字和已淘汰的异体字”原则规范的对象。故将“浪溪”调整为“瀼溪”,应是理当如此。
方是湖的正配,应为方湖
彭泽本土作家张函宇曾在《是方湖,不是芳湖》一文中梳理了“方湖”和“芳湖”的使用情况,但没有提出为什么是“方湖”的依据。作者在文中猜测,“‘方湖’名字的来历,可能是当年湖域属方姓所有,或有其他含义”。
“方湖”并不是方姓所有,但的确另有他意。这不能不提到清朝时期彭泽乡贤何瑾。何瑾字瑜三,号果园,又号如葊,乾隆甲辰岁贡。他在《方湖渔唱赋》中写道:“彭蠡之下,大江之隅。水之所凑,汇而为潴。不圆璇以名璧,乃方折而成湖。”开首几句,就很清楚地指出,方湖之得名,乃在于其形,取其九曲方折之意。此外,在明清志书中基本是用“方湖”。
畈是大的正配,应为大畈
“坂”,读作bǎn,最早见于《竹书纪年辑证》《国语》,有“蒲坂关”“蒲坂”之名,是先秦文献中仅有的两个用例,指虞舜都城之所在。这时的“坂”,与更早出现、使用更频繁的“阪”通用。魏晋以至于明清,文献中“坂”字开始大量使用。自先秦以至于今,坂的语义一直是山坂,斜坡,稳定没有变化。
“畈”,读作fàn。《辞海》载:“畈,成片的田;平畴。如田畈。”这个字,带有浓烈的农耕文明气息。在“吃了年饭,望着田畈,人勤地不瘦”“畈田要深耕,稻谷才丰盈”“畈田如绣花,细心才出好庄稼”等农谚中可以看出,“畈”这个概念在农业生产生活中曾经发挥的重要作用。
东汉许慎编著的《说文解字》收录“阪”,但没收录“坂”和“畈”。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年)、元大德元年(1297年)编撰的《广韵》《集韵》《韵会》同时收录了“坂”和“畈”。书中介绍,“坂”既读作bǎn,亦读作fàn,但后续工具书“坂”都只有一个bǎn的读音。《康熙字典》同时收录了“畈”和“坂”。《辞源》只收录了“坂”,《辞海》则两者都收录。1955年12月22日颁布的《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把“坂”作为规范字。1956年3月又恢复“阪”为规范字。《通用规范汉字表》把“坂”“阪”都作为规范字,但《辞海》还是坚持把“坂”作为“阪”的异体字。从以上工具书对“阪”“坂”“畈”的态度来看,笔者认为,“坂”为“阪”的异体字,两字使用率皆不高,活跃度都不如“畈”。
“畈”与“坂”(阪),是音、义、形皆不同的两个字,不存在近义关系。“畈”的本义是田地,主要涉及田地范畴,是与田地相关的概念,多用于地名之中。这个字也是量词,表示大片田地。“坂”的本义是山坡、斜坡,主要涉及山坡范畴。农耕时代,成片的田地属于结族而居的家族,是有主之物。写作“畈”,更为合理。
“字又声之子也”。归根结底,汉字是记录声音的,融音、形、义于一体,从音义相符的角度来看,用于地名中更应该是“畈”,而不是与今音不合,又与地形不符的“坂”。
此外,针对“畈”“坂”同用的情况,其他地方已有较好的实践。政协湖口县委员会在2015年12月出版的《湖口村庄》,将地名中的“坂”字,全都改为“畈”。1984年的《德安县地名志》,地名中的“坂”,一律改为“畈”。1985年的《德安县志》,地名中的“坂”都写作“畈”。1986年、1992年、2009年的彭泽地名志和彭泽县志也都写作“畈”。
三、八字流变的原因
地名具有实用指位价值和历史文化价值。地名用字的定形定音,既要考虑遵循“推广普通话,使用规定汉字”的要求,也要尊重地名背后的人文历史传承,保持其历史稳定性。
“瀼”“浪”之乱,可以理解。“当”“垱”和“方”“芳”之乱,细究也有历史根源。
据2011年12月编印的《彭泽县教育志》得知,1949年彭泽县文盲、半文盲占全县总人数的93.4%。1950年开始,全县举办夜校、学习班、开展扫盲教育。
因文化水平有限,当时的文件很多是手写,工作人员在写政府公文、单位标牌、文艺作品、文宣文案,甚至是年鉴和志书时,常会无意识地添笔少笔,甚至用同音字代替。当时的地名遣词用字没有标准规范,书写随意。到了2010年,开始有了严格的地名规范意识,“当”和“垱”,“瀼”和“浪”,“芳”和“方”,“坂”和“畈”之争,各方意见随之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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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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