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热线|以法治之尺 护医保民生——筑牢九江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4月25日 14时 阅读 31496

医保基金,是千家万户的“看病钱”“救命钱”,是民生保障的底线,更是社会互助共济的温情底气。自2026年4月1日起,新版《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7号令)正式落地施行,标志着我国医保基金监管正式迈入法治化、精细化、常态化的全新阶段。

新规之下,监管既有刚性尺度,民生更有温暖厚度。一直以来,很多市民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医保基金是“公家的钱”,无伤大雅、可用可套。但事实上,每一笔医保资金,都来自万千参保人的共同积累,每一次违规流失,消耗的都是公共医疗保障的公平与储备,损害的是每一位普通市民的就医权益。

今天,我们特邀九江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余涛、濂溪区医保局医保事务中心七级职员吴伟光走进直播间,深度解读医保新规、厘清使用红线、破除认知误区、回应百姓关切。带大家读懂政策边界、看清违规风险、学会合规用保、参与全民监督,共同守护九江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欢迎关注【以法治之尺护医保民生——筑牢九江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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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方圆

【本期嘉宾】:

九江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余涛

濂溪区医保局医保事务中心七级职员吴伟光



【节目精彩讲解】



【新规解读】




1、这次7号令实施细则落地,和以往政策相比,最大的制度性变革是什么?不是简单加严处罚,而是监管体系发生了怎样的升级?

九江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余涛:主持人这个问题问得非常专业,也是很多市民关心的话题。我给大家梳理一下。
这次《实施细则》的核心变革,不是简单地提高罚款额度,而是实现了医保基金监管体系的“三个升级”:
第一,从“原则性规定”升级为“可执行的操作标准”。2021年的《条例》确立了监管的基本框架,但在具体操作上还有一些模糊地带。《实施细则》共5章46条,将条例的框架性、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可执行、可追责的操作标准,打通了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比如说,以前“骗保的主观故意”很难认定,现在明确规定——定点医药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减免费用、送米面油等方式诱使他人就医购药的,直接认定为欺诈骗保,这就让基层执法有了非常清晰的依据。
第二,从“人工抽查”升级为“全链条智能监管”。《实施细则》要求建立“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追溯”相结合的全流程、全领域、全链条智能监管体系。这意味着,以前可能是靠人工抽检、飞行检查,现在是每笔结算都要过“智能系统”这道关。
第三,从“单向处罚”升级为“宽严相济的精准治理”。以前可能是一罚了之,现在强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的,明确可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对欺诈骗保行为严厉打击,包括骗取医保基金金额达到一定比例的,处骗取金额4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并由经办机构解除服务协议。这就是我常说的——“对无意的轻微违规容错,对故意的欺诈骗保严惩”。


2、市民朋友纷纷关心:新规越来越严,是不是意味着老百姓正常就医、正常报销会受到限制?
九江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余涛:这个问题我要明确回答:恰恰相反!
新规的核心目的是“严管少数违规者,守护多数守法者”。打个比方,就像交通法规越来越严格,不是为了限制守法司机正常开车,而是为了查处酒驾、闯红灯那些破坏交通规则的人,从而让整个交通环境更加安全有序。医保基金也是如此——全国累计追回医保资金约1200亿元,智能监管挽回基金损失95亿元,这些被追回来的钱,最终都是用于提高参保人的待遇和保障水平的。所以请广大市民放心,只要您合规就医、合规报销,医保待遇不仅不会受限,反而会因为基金更加充裕而得到更好的保障。




【市民个人行为红线】




1、网友“在哪里”:家人没有参保,我把自己的医保卡借给家人看病买药,算不算骗保?后果是什么?

濂溪区医保局医保事务中心七级职员吴伟光:首先,把医保卡借给没有参保的家人直接使用,属于冒名就医行为,按照新规可认定为欺诈骗保。
那么,是不是意味着个人账户里的钱就不能给家人用了?当然不是。国家已经推出了“家庭共济”政策,但必须注意以下几个关键点:
第一,家庭共济的前提是家人必须已经参加基本医保(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如果家人没有参保,就不能通过家庭共济使用您的个人账户资金。
第二,家庭共济只能共享个人账户的历年结余资金,不能共享统筹基金的报销待遇。也就是说,家人看病时,用的是您个人账户里的钱来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而不是“借用”您的报销比例。
第三,操作方式很简单——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在“家庭共济”专区添加近亲属信息,提交后即时生效。家人就医结算时,刷自己的医保凭证,系统会自动完成共济扣款。
关于违规后果:如果直接把医保卡借给没有参保的家人冒名就医,一旦查实,不仅要退回违规报销的费用,还会面临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到12个月,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再补充一点实务操作上的建议。我们在日常经办工作中发现,很多市民其实是不知道有“家庭共济”这个政策,才把卡直接借给家人用。所以今天也借这个机会跟大家宣传一下——如果您想让家人使用您的医保余额,请一定先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上办好“家庭共济”绑定,然后让家人刷自己的医保凭证就医。这样既合规又方便,也保护了您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家人还没有参保,请尽快帮他们办理参保手续,只有参保了,才能享受医保待遇。


2、网友“泉水叮咚XIANG”:若发生意外,已经得到第三方赔付或者意外险报销,还能再走医保报销吗?
九江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余涛:不能,绝对不能。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也就是说,如果意外是由第三方侵权造成的,比如交通事故、被打伤等,医疗费用应由侵权方承担,不能同时再向医保基金申请报销。
这里还要特别提醒大家:故意隐瞒第三方赔偿事实、重复申请医保报销的,属于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一经查实,不仅要退回已报销的费用,还会面临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有一个例外情况:如果第三方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医保基金可以先行支付,但支付后医保部门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另外我再补充一句:很多市民买了商业意外险,但商业意外险的理赔和医保报销是两回事。如果您已经走医保报销了,商业险通常只赔付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不能重复报销。建议大家出险后,先了解清楚各类保险的赔付规则。


3、网友“高山流水觅知音”:慢性病需要长期开药,我多开一点囤在家里备用,算不算违规?
濂溪区医保局医保事务中心七级职员吴伟光:这个问题也很实用。按照目前国家规定,慢性病患者开药是有明确规定的。
根据长期处方管理办法,长期处方的处方量一般在4周内,对于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可以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12周。也就是说,开够3个月的药量已经是上限了,不能再多开。
为什么要设置这个限制?一方面是避免药品浪费——很多市民家里囤了一大堆药,最后过期了只能扔掉,既浪费个人钱财,也浪费医保基金。另一方面,“超量开药”也是新规明确列出的违规行为之一,如果被系统发现存在超量开药、反复开药等异常行为,可能被认定为骗保嫌疑。
所以我的建议是:遵医嘱、按量开药、按时用药,既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也是合规使用医保的体现。如果确实因为出行不便等原因需要长处方,可以和医生沟通,在合规范围内按最长12周开药。


4、网友“EECOO321”:普通市民不知情的轻微违规,有没有容错空间?所谓“首违不罚”适用哪些情况?
九江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余涛: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因为我平时在一线经办,经常遇到市民无意中违规的情况。
首先明确告诉大家:有容错空间。九江市医保局已经制定了《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清单》,充分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
具体来说,“首违不罚”的适用条件包括两类情况:
第一类: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这里的“初次违法”是指定点医疗机构或参保个人在两年内,在本统筹地区第一次发生该违法情形。
第二类: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
举个例子:如果一位市民因为不了解政策,无意中出现了轻微违规,比如多开了一次药或者误用了家人的医保凭证,只要主动发现、及时改正、没有造成明显的基金损失,我们通常会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会直接处罚。
但是,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首违不罚”不等于“首违免责”,更不等于“违法无责”。如果违规行为造成了实际基金损失,即使属于首违,也需要退回违规费用;如果违规行为涉及欺诈骗保性质,比如明知故犯、牟利等,那就不适用“首违不罚”了。
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宽严相济”的方式,既体现执法的温度,又守住基金安全的底线。




【医药机构监管】




1、新规对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监管,可以说是尺度最严、标准最细。结合九江本地治理情况,目前最高发、最需要警惕的机构违规类型是哪些?

九江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余涛:根据我们日常监管和飞行检查的情况,目前九江地区定点医药机构比较突出的违规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类:
第一,诱导就医和虚假住院。这是新规重点打击的对象。《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定点医药机构通过减免费用、提供额外财物等方式诱使他人就医购药的,可以直接认定为欺诈骗保。我们在九江本地也发现过个别机构存在类似行为。
第二,超量开药和串换药品。比如把医保目录外的药品串换为目录内的药品报销,或者超量开药造成基金浪费。根据2025年飞行检查结果,九江部分医疗机构存在超医保支付政策范围、处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违规统筹金额数千元不等,已被依法追回并处罚款。
第三,挂床住院和分解住院。有些患者实际上不需要住院,却被安排住院;或者把一次住院拆分成多次,这些都是典型的违规行为。
我再补充一点——针对这些问题,九江市医保局已经建立了“行政监管+经办稽核+基金监测”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2025年以来,我们持续开展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依法追回基金、处以罚款,并视情节给予暂停服务协议等处理。目前,全市定点医药机构的基金监管覆盖率已经达到100%,真正做到了监管无死角。


2、听众提问:很多人在药店刷到日用品,这种行为新规怎么定性、怎么处罚?
濂溪区医保局医保事务中心七级职员吴伟光:这是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用医保卡购买日用品、保健品、化妆品等非医疗用品,属于典型的“套现串换”行为,新规明确将其列入欺诈骗保的查处范围。
处罚方面,根据相关规定,不仅要追回违规费用,还要对违规金额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暂停医保服务协议甚至取消定点资格。
我要特别提醒广大市民:不要为了一时的“小便宜”而把医保卡交给药店违规刷卡。您可能觉得是“帮朋友忙”,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医保违规行为。同时也呼吁各定点药店严格遵守规定,不要为了招揽生意而铤而走险。我们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这类违规行为。




【社会共治:智能监管+群众

监督】




1、现在都说医保大数据监管,是不是哪怕小额、单笔不规范使用,系统都能筛查出来?

九江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余涛:是的,这一点我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九江的医保大数据监管系统非常强大。

九江已经建成了全国首个医保全量数据中心,将住院病案首页、医嘱记录等13类核心信息纳入采集范围,实现了数据字段与接口标准的全域统一。通过这个系统,我们可以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追溯”的全流程智能监管。

具体来说:事前,系统会对医生的处方进行智能审核,发现异常会弹出提醒;事中,在结算环节进行实时审核,疑似违规的结算会被拦截;事后,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异常模式,进行深度排查。

举个例子,以前德安县中医院存在违规收费问题,就是通过专项检查发现的。还有通过慢性病数据化监管系统,2025年共拦截费用663万余元。

所以请广大市民放心:不管是大额还是小额的异常使用,只要存在不规范行为,系统都能筛查出来。这也是为什么我反复强调——合规使用医保,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2、医保违规会不会记入个人信用?影响后续生活吗?

九江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余涛:这个分情况来看。

目前,九江市已经建立了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违规行为,会纳入信用评价,影响其医保服务协议的续签和考核,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列入“黑名单”。

对于个人参保人员,目前主要是针对欺诈骗保行为进行信用记录。如果是一般的无意轻微违规,通常以批评教育为主,不会直接影响个人信用。但如果涉及情节严重的欺诈骗保行为,比如伪造材料、冒名牟利等,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信息可能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我的建议是:信用记录一旦受损,修复起来非常困难。所以请广大市民一定要珍惜自己的信用,合规使用医保。


3、普通市民发现违规骗保,如何举报?渠道是否保密、能否得到反馈?

九江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余涛: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因为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也经常接到市民的举报咨询。

首先,举报渠道非常畅通。广大市民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举报:

电话举报:拨打全市各级医疗保障部门的举报电话

二维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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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举报: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举报

所有的举报方式都设有“保密”机制,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决不会泄露。同时也请广大市民放心,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奖励政策:根据《江西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将给予现金奖励,按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最低不少于200元。

而且,实名举报可以得到明确反馈。我们会将查处结果向举报人通报。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共同守护我们的“看病钱”“救命钱”。


(来源:九江医疗保障)

编辑:王嘉琪

责编:肖文翔

审核:吴雪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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