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园所
(点击相应文字链接查看招生方案)

二、招生条件
1.招生年龄
托班:2023年9月1日—2024年2月29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小班: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
2.身体条件
入园幼儿必须身体健康(无慢性传染病),能正常参加园内集体活动。
3.户籍条件
详见各园招生公告
4.生源类别
政策性生源、配套小区内生源、社会性生源
三、基本原则
按照“两优先、三就近”原则,即市直公办幼儿园优先保障政策性生源就近入园需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原则上优先满足本住宅小区符合条件的居民适龄子女就近入园需求。满足以上两类生源需求仍有空余名额的幼儿园,按照“就近入园”原则,面向社会招生,满足周边居民子女就近入园需求。如社会性生源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实行摇号派位招生。(配套幼儿园所涉小区详见各幼儿园招生公告)。
政策性生源是指符合下列相关文件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子女:①《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印发〈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5〕78号)、②《江西省九江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政联〔2021〕8号)、③《九江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九府办发〔2019〕18号)、④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录取次序
1.政策性招生
政策性招生是指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依据国家法律及政府相关政策依法认定的其他有关人员子女入园。
2.小区配套招生
小区配套招生是指招生对象满足相应配套小区的房产或户籍要求。
3.社会性招生
各幼儿园社会性招生是在政策性招生和小区配套招生录取人数少于计划数的基础上进行,若招生录取人数达到计划数的情况下,取消社会性招生环节。
五、招生流程
1.发布公告。在九江教育网、九江教育发布、各市直幼儿园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各市直幼儿园门口公告栏发布招生公告。
2.网上报名。招生公告发布后家长通过手机支付宝搜索并进入赣服通,在赣服通首页搜索“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后依次选择九江市->市本级,进入报名系统后点击“九江市直幼儿园报名入口”,选择填报幼儿园(每位幼儿只能填报1所),根据幼儿园招生要求进行报名登记,登记过程中请将相关信息如实、准确填写。如有问题可前往相关幼儿园线下咨询、登记。

3.资格审查。家长按各幼儿园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证件到所报名的园所进行材料审核(证件提供要求见所报幼儿园招生方案)。经审查核验,若通过审查的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生数,直接办理入园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若多于计划招生数,则进行摇号派位。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4.编号公布。在各幼儿园公众号发布登记名单及编号。
5.摇号派位。摇号现场设在九江市中心幼儿园八里湖园区,现场邀请监督人员: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幼儿家长代表(根据报名自动生成的序号10号、20号、30号……以此类推)、相关社区工作人员、各媒体代表、市教育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系统随机派位确定拟录取名单,电脑派位落选者自行选择区属公办园或就近民办园就读。
6.名单公示。在摇号现场公布录取名单,同时在各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录取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一名幼儿限报一所。凡多报、虚报、谎报、瞒报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所填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2.双(多)胞胎其中一人摇中,双(多)胞胎均被录取。
3.招生咨询和投诉电话:
九江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0792-8357686
九江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92-8227364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九江市教育局学前科负责解释,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九江市教育局
2026年6月10日
(来源:九江教育发布)
编辑:涂画画
责编:肖文翔
审核:吴雪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