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农村环境整治竞争性项目申报成功,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补助资金4000万元,全省仅南昌、九江两地市获批。
该项目总投资约2.29亿元,实施周期为2026年—2027年,累计将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实施范围覆盖柴桑区、德安县、湖口县、庐山西海、彭泽县、修水县、永修县7个县(区)共34个乡镇。资金将重点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环境提升工作,既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坚实财政支撑,也将有效提升农村居民人居环境获得感,为鄱阳湖流域、长江干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贡献力量。
(来源:九江财政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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