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如未能通过系统校验比对的,须按照提示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相应证明材料如下:
(1)学籍证明材料。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校园卡个人信息面或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提供一种即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根据申领困难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①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及低保金发放凭证;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
②残疾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③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的贷款合同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或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须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④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户籍地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确认其脱贫人口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身份的证明材料。
⑤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自毕业前一年7月1日至毕业年6月30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认定的零就业家庭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中需包含毕业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零就业的情况说明、与户主的关系等。
⑥特困人员毕业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或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