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决策和部署,强化我市物业领域监督管理效能,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的巡查、劝阻、报告义务。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侵占、挪用、套取、骗取维修资金。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群众反映的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
(六)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费用,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缴物业费;前期物业选聘及管理不规范;以维权为名,实则通过恶意引导小区舆论等方式,达到控制业委会、更换物业、侵占公共收益、骗取维修资金等私利的“专业物闹”;街道社区及物业管理相关责任单位推诿扯皮;物业服务企业从事保安服务活动违法违规问题;无故阻挠快递员、网约配送员进入小区配送。
二、征集线索途径及要求
本次线索征集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相关问题线索可通过拨打投诉举报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并注明“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线索”字样。线索提供应尽量详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的小区名称、物业服务企业名称、问题发生时间、具体情况等,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合同文件、缴费凭证等)。



三、线索核实与处理
我们将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和核实,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同时,我们也对问题线索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小区环境。
特此公告。
九江市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深化治理突击战
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
2026年3月10日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魏菲
责编:肖文翔
审核: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