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吹哨人” !我市公布8起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11月17日 12时 阅读 31094

今年以来,我市大力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有效激发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内部活力,及时消除了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隐患。近日,市应急管理局从各地报送的案例中选取并公布8例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持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案例1:

2025年9月,永修县某化工企业两名员工巡检时,发现一级旋风出口管道保温层存在水解物泄漏痕迹,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并采取热紧处理暂时控制了泄漏。公司接到报告后,经现场确认立即安排维修更换,消除了事故风险。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两名员工现金奖励合计10000元。

案例2:

2025年9月,浔阳区某工程有限公司所属管道事业部防腐涂装班组周某在涂装作业时发现车间内起重机大齿轮片损坏,立即向公司报告,由公司安排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更换,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500元。

案例3:

2025年10月,湖口县某公司机修班员工江某与葛某,发现车间1号布袋出口管道处冒火花,随即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并立即通知车间主任王某。接报后,车间立即组织人员彻底排查,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公司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给予两名员工各300元奖励。

案例4:

2025年9月,共青城市某科技有限公司贴片部回流焊机台线路老化起火,设备部黄某发现后,第一时间将火扑灭。该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200元奖励。

案例5:

2025年10月,瑞昌市某化工有限公司聚合车间人员周某发现分散聚合釜进料切断阀有内漏情况,立即向车间领导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上报。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排查出另外两台切断阀存在类似情况,一并妥善处理。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当月绩效奖金翻倍,奖励共计990元。

案例6:

2025年10月,德安县某矿业有限公司安全员王某巡检时,发现井下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158m中段73线穿脉口电话故障,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上报。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800元。

案例7:

2025年10月,九江经开区某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李某在吊装作业时,发现使用的吊带出现断线撕裂情况,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上报。接到报告后,公司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现有采购吊带退货处理,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0元。

案例8:

2025年10月,八里湖新区某建筑项目塔吊司机余某发现塔吊标准节位置螺栓松动,立即拍摄松动情况视频反馈给项目部。项目部第一时间要求停止作业,并联系塔吊公司安排人员进行全方面维保,检查并加固所有标准节螺栓,维保检查结束后恢复作业。项目部根据企业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给予余某现金奖励500元。

(九江日报记者 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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