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审判过日本战犯(下)
■ 罗昌洪
谷寿夫血溅雨花台
1947年4月26日是一个晴朗的日子。这一天,南京古城万人空巷,因为今天是处决南京大屠杀首恶战犯谷寿夫的日子。
在通往雨花台的道路两旁,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人。各路警戒人员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午后,随着一声声警笛的嘶鸣,载着谷寿夫的刑车开过来了……关在南京国防部战犯看守所的谷寿夫,也许知道命在旦夕,从前一天傍晚起就急躁不安。给他送去的饭菜,被他一脚踢开,给他端去的开水,也被他连杯带水摔碎于地。从来不抽烟的谷寿夫,这天晚上却向看守人员要了一支烟。可是,当他将香烟点着,送进嘴里,尚未吸入,便鼓起腮帮,几个指头使劲往里一按,将香烟掐成两截。他的脸一会儿哭丧着,一会儿又舒展着,十个指头时不时伸进头发里,有时使劲一拔,一丛头发便从他的指缝间飘落,铺了一地。这天夜里,他滴水未沾,粒米未进,彻夜未眠。天亮之后,他走近监狱的栅栏前,双手紧紧抓住栏杆,向着妻儿老小居住的扶桑岛国眺望。
“谷寿夫出来!”一声大喝,把他从梦幻中惊醒过来。谷寿夫抬头一看,只见看守人员正在送饭,后面跟着一名法官。他朝门口望了望,见门口增加了几道岗哨,知道自己的死期已经到了。
1991年10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负责人再次拜访叶在增(右二)。
看守人员把饭菜端进来,摆了一桌子后便退了出去。法官问谷寿夫:“你有什么话要交代吗?”谷寿夫识得一些中国字,对中国话的含义略有所知,他明白,“交代”就是指临死前的遗言。他说:“给我纸和笔,我写封家书。”
谷寿夫的家书是写给住在日本东京都中野区富士町的妻子。写好之后,他拔一把头发,咬下几片指甲,叠在家书里,装进了信封。将信封交给法官后,他走到桌子旁边坐下,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随后,谷寿夫被五花大绑地押上了刑车,几个行刑队员看守着他。他脑袋低垂着,背弓曲着。是啊!他欠中国人民的实在太多了,心里怎么能不沉重!
刑车到了雨花台,“吱嘎”一声停了下来。押守谷寿夫的行刑队员们将他拖下车,法官、法医、检验官纷纷站在谷寿夫对面,验明正身。接着,四名行刑队员架起谷寿夫往前跑了一段路,让他跪在地上后,几乎同时响起了枪声。
随着枪响声,谷寿夫这个恶贯满盈的杀人魔王头一歪,身子一挺,重重地栽倒在地。他的鲜血终于溅在了雨花台上。
公审冈村宁次。
越狱潜逃的两只“虎”
早在南京陷落以前,侵华日军为加强对上海外围的控制,在崇明岛上驻扎了两队宪兵。这两个队长,一个叫中野久勇,一个叫大庭早志。他俩凶狠残暴,在崇明岛上杀人无数,当地的群众把他俩比作是吃人的老虎。当时,抗日游击队的活动频繁。中野久勇和大庭早志怀疑崇明岛上有游击队活动,于是,凡是他们认为有嫌疑的岛上居民,都被抓起来处死。
他们杀人的方法很多,如电刑、狗咬、刀劈、活埋等等。最常用的一种刑罚,叫作“下馄饨”。就是把抓来的人,蒙上眼睛,装入麻袋,然后趁夜黑人静,用小船送入大海,抛进汹涌的波涛中。
他们认为这种刑罚既可节约物资,又能不惊动人,可以达到毁尸灭迹的目的。惨死在这种刑罚下的中国人,不计其数。尸体在海水里不易腐烂,也不会下沉,经海风一刮,波浪一推,麻袋就都被推回到岸边。开始,当地的群众不知道麻袋里装的是何物,打开一看才发现是被日军残害的岛上居民。大家只能偷偷痛哭。抗战胜利后,这些麻袋里的尸体就成了控诉这两个日军宪兵队长的有力证据。不久,中国军队在当地群众配合下,将这两只“虎”拘捕归案,关押在上海的江湾战犯监狱。当时的中国军事法庭已由南京迁来上海。承办此案的法官是叶在增。开庭的那天,崇明岛上的居民蜂拥而至,到庭做证,并要求法官们亲自到崇明岛去做一次实地调查。
为了搞清案情和收集确凿的证据,叶在增请示了庭长石美瑜后,去了两次崇明岛。在调查中,叶在增看到岛上到处可见的累累白骨,看到了海边未腐烂的尸体。每到一处,被害的家属都悲愤地向他哭诉。叶在增在岛上调查期间,取得了大量的证据。回到上海后,他向庭长石美瑜做了汇报。
这两个穷凶极恶的日军宪兵队长,理所当然该判死刑。可就在审判前一天晚上,他们居然双双越狱逃跑了。按当时的规定,凡已宣判死刑等待处决的战犯,一律关进戒备森严的国防部战犯看守所,并给犯人戴上脚镣手铐。还没有审判的,都关在法庭附近的一所临时监狱里,便于随时提审。那天把中野久勇、大庭早志提出公审,他们就觉察到自己罪恶深重,必死无疑。在公审完毕后,他们一进监狱,就暗中串通,准备越狱。当晚,两人趁着看守人员不备,翻墙逃了出去。
法庭接到报告后,立刻拉响了警报,并派出刑警,带着警犬,在监狱周围搜索了一个通宵。奇怪的是,大家连两个战犯的影子也没有发现。天亮之后,法庭又向各地发出通缉令,并派出军警在码头、车站、机场及各交通要道设卡堵截,堵了几天还是一无所获。
中野久勇越狱后,匆匆如丧家之犬,一口气逃到上海西面的松江。他想立刻乘船去台湾,再转道回日本。可是等他稍定了定神,这才发现自己不仅穿着一身囚衣,而且身无分文。于是,他放弃了冒险偷渡的打算,决定暂时潜伏,赚点钱以后再说。中野久勇会说一口流利的上海方言,是个中国通,对我国的风俗民情了如指掌。他在一家居民的屋檐下偷了一套衣服,将醒目的囚衣换下后,乘人不备丢进了江里。
开始几天,中野久勇还小心谨慎地像老鼠一样昼伏夜出。过了几天,看到风声不紧,他在车行里租了一部黄包车,到街上拉客攒钱。那时候,大城市里的公共汽车都很少,县城里就更不用说了,出行全靠马车和人力车。他能说会道的,一天能挣不少的钱。
有一天,中野久勇的刹车失灵。下坡时,车子直往前冲,不仅弄伤了乘客也撞伤了行人。受伤者不仅给了他一顿拳脚,还叫来了当地警察。在警察所里,他被罚了款,关了15天禁闭。警察得知他是个外国人,便将他驱逐出松江。
中野久勇离开松江,又来到上海。上海城市大,黄包车也多。车主想多赚钱,便让旅客“拼车”,车里常挤得满满的。每逢上坡或过桥,车主就非常费力。这时,就会有人帮着将车子推上坡去。只是,在旧上海,很多“瘪三”干推车子这个行当。等他们帮忙把车子推上了坡后,就由不得车主不给钱了。
车主为了要在这块地方混下去,不敢得罪这些“瘪三”,只好从身上抓出一把角票,打发了他们。“瘪三”们接过钱,转身又去帮其他的车。中野久勇干的就是这种营生。他身强力壮,帮完这个,又去帮那个,一天下来,能攒不少角票。他想早些攒足路费回日本,所以干得浑身是劲。
有一天,天下着大雨。一大早,中野久勇照常来到乍浦路桥桥头帮人家推车子。早饭过后,雨越下越大,他不披雨衣,也不戴斗笠,淋着雨站在路上专等过往的车辆。不一会儿,前面来了辆黄包车。中野久勇走上前去,就在车尾帮着推起来。
当时雨天路滑,加上车内乘客太多,中野久勇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将黄包车推过了桥。满身湿透的他以为这回车主总该多给点钱,谁知把钱拿到手一看,还不够平时别人给的一半。
中野久勇生气地拉住黄包车不放,和车主争吵起来。车里有两个戴礼帽的乘客见车子被人拉住不让走,就伸出头来呵斥,想把他吓走。中野久勇是个穷凶极恶之人,当即和这两个戴礼帽的人争吵起来。两个戴礼帽的人在跟他争执时,突然觉得对方非常面熟。仔细一瞧,这张落汤鸡似的脸不就是在逃犯中野久勇吗?
原来这两个戴礼帽的旅客,正是战犯监狱里的便衣侦探。两人不动声色地一边继续跟中野久勇争吵,一边悄悄下车,左右包抄围上去,将中野久勇生擒活捉了。经过审讯后,得知了大庭早志的下落,又把他抓了回来。
这两个杀人魔王,终于向中国人民偿还了血债!
释放冈村宁次的背后
冈村宁次,何许人也?他是侵华日军总司令,对中国实行“三光政策”的罪魁祸首,是头号战犯。
“五卅惨案”“沙基惨案”“一·二八事变”“大扫荡”“三光”政策……这些事件背后都有冈村宁次的阴谋策划。随着他立下的件件“战功”,他的职位也一路高升,最终成为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官。他双手沾满了中国人的鲜血,他作为日本的投降代表被记录在历史画面中。
1945年8月,延安公布的日本战犯名单中,冈村宁次被列为首要战犯。
日本天皇下诏书宣布无条件投降时,冈村宁次正在上海。当时,他尽管对投降不服,但已没有了反抗能力。一来天皇的命令不可抗拒;二来他的部队在中国抗日武装力量的打击下,在苏联红军的攻击下,已经耗尽实力。此时,美国已派兵进驻东京。紧接着,又组成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这种形势之下,他不敢轻举妄动。
这个曾叫嚣“三个月内灭亡中国”的战争狂人,转瞬间,即将成为中国人民的阶下囚。冈村宁次心中十分不服。他用过各种方式自杀但都没有成功,有人时刻看守他。终于,冈村宁次被送进了战犯监狱。
冈村宁次性格傲慢,不但死不认罪,还说自己对遣返战俘有功,应得到法律保护。审判持续到午后,法官们合议后,一致同意终结辩论。下午3时,将再次对冈村宁次进行审判。
庭长石美瑜自掏腰包,邀请其他4名法官到四川北路的海宁路口凯福饭店吃西餐。刚刚吃到一半,上头便来了电话。石美瑜接完电话走回餐桌时,脸色变得很难看。法官们猜想必与审判有关,就试探着开玩笑地问:“庭长,是不是上级部门见我们办案得力发来嘉奖令?”石美瑜苦笑了一声,说:“上头命令暂停审判,今天下午的宣判要取消。并要求我们法庭所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第二天,冈村宁次递给法庭一张申请书,说他有病,要求保外就医。法庭经请示上级部门,上级部门同意了。庭长石美瑜怕冈村宁次逃跑,虽然准许冈村宁次“保外就医”,但还是派了几个便衣成天跟在他的身后,密切关注他的动向。
这时,国民政府已经摇摇欲坠,各方人员已无心国事。于是,冈村宁次的案件一搁就是几个月,没有人提起。直到1948年底,代总统李宗仁重新过问这件事。于是,中国军事法庭开始恢复工作。
法庭恢复工作之后,国民政府南京国防部来了专电,要石美瑜连夜赶回南京开会。石美瑜回到上海后,连夜通知其他几位法官,说明天对冈村宁次进行判决。法官们又惊又喜。惊的是这事太突然,毫无准备。喜的是大战犯冈村宁次终究逃脱不了法律对他的制裁。叶在增对石美瑜说:“庭长,原先没有丝毫准备,明天开庭审判恐怕来不及。”石美瑜说:“没关系,来得及。这次不对外公开,只要打电话通知几家报社,来几个记者就行了。”
1949年1月26日上午,法官和中外记者们早早地来到了法庭。11时,石美瑜向法官们垂询意见后,就宣布:“本案结论终结,定于本日下午三时宣判。”
按惯例,退庭后就该吃饭了。可石美瑜把法官们带回庭长办公室以后,脸色严肃地把门关上,听取大家的发言。法官们一致认为冈村宁次应该处以极刑。可石美瑜却神色黯然地从公文包里取出两个文件。这是两份快邮代电,分别来自国民政府代总统李宗仁和京沪杭警备总司令汤恩伯,措词都是“冈村宁次遣俘有功,应宣告无罪”。随后,他又拿出一份文件,是抄写得很工整的冈村宁次的判决书原本,上面盖了国民政府国防部长徐永昌的印章。正文一栏只有简简单单六个字:“冈村宁次无罪。”
大家目瞪口呆,面面相觑,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叶在增惊疑地质问:“案子刚刚审完,还没评议,怎么就有了判决书和正文呢?”
石美瑜苦笑一声:“大家的心情我都能理解,此案上头已经决定,我们是身不由己。现在请大家在判决书原本上签名吧!”
四个法官你看我,我看你,谁也不肯提笔。
石美瑜无奈,向大家交了底:“这是最高当局的意思,今天我们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不签的话,国防部派来的法官已经在隔壁等着,案子将由他们接替来办,我们几个将以违抗上级命令论处,受到军法处置。”
知道再也无力改变的法官们,迫于无奈,只能违心地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就这样,侵华罪人冈村宁次,被判无罪。
叶在增每当说起往事,负疚之情便溢于言表。他一再说,释放冈村宁次,是犯了罪的。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百万雄师过长江,南京国民政府里的党政要员们纷纷逃往台湾、香港等地,叶在增却决定留在大陆。在隆隆的炮声中,叶在增全家来到他妻子万荣琳的出生地江西九江定居下来。
1985年春,叶在增应南京市“南京大屠杀编史建馆立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邀请,到南京参加南京大屠杀资料影片的拍摄工作。这部令人不堪回首的历史资料影片主要内容是三十多年前,他作为审判日本战犯的法官,是历史的见证人。尤其是在确认遇难同胞达30余万的数字上,他更有发言权。他可以为历史做证。
当年笔者采访时,近80岁的叶在增老人能清楚地说出全南京市13个主要遇难处惨遭日寇集体杀害的同胞的具体数字与情景。1988年,76岁的叶在增在《血债血还》一文中写道:“我们不是复仇主义者,无论是松井石根的一滴血,还是谷寿夫的一滴血,都偿还不了南京30万遇难同胞的血债。但是,像这样让整个中华民族蒙受奇耻大辱的事,若不留下凶残刽子手的一滴血,我们将来于九泉之下,又怎么面对列祖列宗?”
1994年,叶在增在九江去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发来唁电。叶在增留下见证历史的记录,将功标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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