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发放首批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7月3日 07时 阅读 31294

“真是特别感谢国家政策,对我们这种大龄失业群体的保障越来越全面了。”近日,市民刘先生收到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养老保险费,大大减轻了他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负担。截至6月26日,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已为21名大龄失业职工发放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共计46080元。

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聚焦的是大龄失业群体。具体指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在按时足额缴费并办理退休手续后,灵活就业人员最低缴费标准的部分将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不超过12个月),支付金额不超过本人实际缴费额。

今年以来,为了让这一政策尽快覆盖相关群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使用系统联审、数据共享的方式,精准筛选领金人员参保情况。通过电话、短信告知符合政策的大龄失业职工,为其详细解读政策。办理时,安排经办人员“一对一”指导大龄失业职工申领养老保险费,采用“先缴后补、一次性发放”的方式保证基本养老保险费直接拨付至个人社保账户。

记者还了解到,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为其代缴医疗保险费;针对已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群,可以同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群体,将延发失业保险金至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条件可继续申请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多项政策的出台,对大龄失业人员非常友好,保障无死角,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下一步将进一步细化服务措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兜牢民生底线,为提高百姓生活品质加码添力。”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周敏 九江日报记者 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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