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减灾委获悉,鉴于全市洪涝灾情总体趋于稳定,根据《九江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减灾办、市应急管理局研究,决定于7月16日18时终止市级救灾四级应急响应。
市减灾委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切实做好灾情核查评估、受灾群众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九江日报记者 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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