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7月3日,我市紧急下达市级防汛救灾补助资金350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各县(市、区)做好抢险救援、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救助、防汛物资装备购置等防汛救灾工作。
据了解,市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尽快将救灾补助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同时做好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九江日报记者 沈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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