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动自行车,9月1日强制执行!

8月26日 07时 阅读 31325

9月1日起

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将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于2025年9月1日实施,旧版标准(GB 17761—2018)将被替代。本次发布的新标准:


  • 强化了非金属材料防火阻燃要求;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使用塑料的总质量不应超过整车质量的5.5%


  • 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转矩等要求;


  • 完善了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的防篡改要求;


  • 提升了制动性能要求;


  • 将使用铅酸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上限由55kg提升到63kg


  • 新增了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要求;


  • 要求电动自行车具备北斗定位、通信与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 不再强制要求所有车型均安装脚踏骑行装置


  • 明确了电动自行车鼓励安装后视镜;


  • 要求生产企业明确电动自行车的建议使用年限,并在铭牌、产品合格证上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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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火灾

会迅速引燃整辆车及周边可燃物

且伴随爆炸、高温烟尘、有毒烟气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如何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

以下提示请大家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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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江消防)

编辑:吴晨

责编:肖文翔

审核:许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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