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发公告,对28名研究生作退学处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十条第一款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五款等有关规定,经2025年7月2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学校决定对28名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由于长期难于联系到学生本人,现以公告形式送达退学处理决定。
(来源:大江新闻客户端综合大河报、中国地质大学官网)
编辑:王文婧
责编:肖文翔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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