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不戴头盔!九江交警曝光第十四批次交通违法案例

2022-07-15 10: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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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起至12月底

九江公安交警在中心城区

开展文明交通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的

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并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全媒体进行曝光


现对部分交通违法案例

进行第十四批次曝光

↓↓↓↓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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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2日7时48分许,当事人李成希(身份证号:3604212001****0018)驾驶临时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柴桑北路万客汇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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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3日9时48分许,当事人沈伟(男,身份证号:3604291995****2714)驾驶临时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新五中怡康路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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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3日10时2分许,当事人周凤君(男,身份证号:3604291971****0375)驾驶临时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新五中怡康路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7月4日15时52分许,当事人王涛(男,身份证号:3604291994****2719)驾驶非机动车在长虹西大道与长江大道路口,逆向行驶,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处以罚款50元。


2022年7月11日9时54分许,当事人黄雪祥(男,身份证号:3604211981****6618)驾驶非机动车在长虹西大道通湖路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7月12日7时50分许,当事人姚晨(身份证号:3604211989****0852)驾驶临时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柴桑北路万客汇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7月12日7时55分许,当事人刘业清(身份证号:3604211962****0418)驾驶临时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柴桑北路万客汇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7月12日7时56分许,当事人李玲玉(身份证号:3604211990****1024)驾驶临时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柴桑北路万客汇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7月12日7时56分许,当事人汤善家(身份证号:3603604211952****2615)驾驶临时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柴桑北路万客汇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7月13日9时58分许,当事人陈晓敏(女,身份证号:3604021984****212X)驾驶临时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新五中怡康路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2022年7月13日9时48分许,当事人詹锋(男,身份证号:3604282004****0052)驾驶临时号牌电动摩托车在新五中怡康路路口,未佩戴安全头盔,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罚款20元。


(来源:九江交警)

编辑:钟千惠

责编:吴雪倩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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