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新区党工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网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域整治的浓厚社会氛围,持续净化属地舆论环境和网络空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八里湖新区涉网新型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舆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收集、捏造、夸大涉及企业、单位等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假冒“调查记者”、自媒体冒充官方身份开展采访造势牟利,实施“假记者、假媒体”敲诈勒索行为;运营矩阵账号、炮制批量“黑稿”,通过多平台分发、关联热门话题制造“热搜效应”,形成“撰写—发布—炒作—敲诈”完整链条,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封口费”等名义,胁迫相关主体给付财物。
(二)色情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社交软件搭讪,诱导建立暧昧关系或线下见面,或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借助网络交友软件设局,事后编造虚假事由,以曝光隐私、告知单位、家属相要挟索要钱财;利用合成技术制作被害人不雅图片视频,以网络散布曝光实施威胁索财。
(三)裸聊敲诈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批量注册话术雷同、引流诱导性强的网络账号,以交友、激情视频为诱饵主动搭讪,引诱受害人裸聊,后台录屏、窃取手机通讯录等个人隐私,以线上曝光不雅视频相要挟,实施钱财勒索。
(四)网络“套路贷”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短视频、社交私域、APP等网络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发布低息快贷广告线上引流;通过虚增借贷金额、签订阴阳合同、伪造资金流水、恶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垒高债务;借助全网曝光、P图侮辱、骚扰亲友等软暴力手段逼迫受害人还款。
(五)网络暴力类。在信息网络上针对特定个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信息,利用网络水军在直播间、评论区、私信实施刷屏式攻击;实施水军滋事、深度合成发布违法信息、编造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对依法维权、网络举报的人员持续网暴,形成“谁举报就搞垮谁”的黑色威慑效应。
(六)侵害个人信息类。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有组织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刷量控评”“挑动网络对立”等行为,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七)其他涉黑涉恶线索。利用网络实施的其他涉黑涉恶、操控网络舆论、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煽动负面情绪、侵害群众利益、影响舆论生态的突出问题及乱象。
二、举报方式
为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现将举报途径公布如下:
(一)举报电话:0792—3906818
(二)举报邮箱:1919113009@qq.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办公楼(副楼427室)。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线索材料要完整清晰,具体包括:(1)涉事主体信息。涉案网络平台、自媒体机构、涉事账号头像、昵称、ID号码、经营主体及涉案人员相关基础信息等线索。(2)违法犯罪事实。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网络场景、作案过程、作案手段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危害后果和经济损失等情况。(3)涉案证据材料。能够佐证违法犯罪事实的网页截图、社交聊天记录、录音、录屏、录像、网页链接地址等原始凭证材料。
(二)同一线索请勿多头举报,已经公安、司法部门受理,正在办理或已办结的线索,请勿重复提交。
(三)鼓励实名举报,核查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人身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坚决从严从重依法惩处;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或者伪造、篡改证据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联合司法机关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八里湖新区融媒体中心
2026年9月10日
(来源:八里湖新区发布)
编辑:王嘉琪
责编:肖文翔
审核:熊焕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