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我一直记着。现在年纪大了,也该把养老的钱要回来。”近日,在武宁县人民法院鲁溪法庭的调解下,一起历时19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终于画上句号。70岁的原告董某与被告武宁县横路乡某村民小组达成和解,一笔拖了近20年的工程款得到妥善解决。
事情还要追溯到2007年。
当年8月,董某与横路乡某村民小组签订《建桥施工合同》,由董某承建村里的桥梁工程,合同总价11.5万元。桥梁建成后,方便了村民出行,但工程款一直未能全部结清。此后多年,董某多次催要,村民小组却因经济困难始终未能支付。截至董某起诉时,尚有28150元工程款未结清。
19年的时间里,桥梁早已融入村民的日常生活,这笔工程款却成了董某心里一直放不下的一桩事。
案件进入鲁溪法庭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纠纷时间跨度长,且被告是村民小组,现实中缺乏直接偿付能力。如果简单作出判决,判决能否实际履行仍是难题;如果处理不当,还可能影响基层邻里关系。
“组里确实没有钱,单纯要求村民小组一次性拿出这笔钱,现实上很难。”承办法官说。面对这一难题,鲁溪法庭没有“一判了之”,而是主动联系横路乡政府、村委会,与乡政府共同寻找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
调解过程中,乡政府主要负责人出面协调,法官耐心向双方说明法律关系和责任边界,村干部、村民小组也积极参与沟通。大家一边核实工程情况,一边寻找可行的履行方式。
最终,一套“以工抵债”的方案逐渐浮出水面。
原告董某承建的桥梁存在后续处置问题,经过协商,相关桥梁拆除后产生的钢筋等材料由董某自行处置;与此同时,乡政府协调将邻近村的一项小型工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优先交由董某承建,通过工程收益抵消部分历史债务。
从“要钱”到“找活”,从“对簿公堂”到“共同想办法”,一场围绕19年旧账的调解,最终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现实路径。“我今年70岁了,这笔钱对我来说就是养老钱。现在能够解决,我自己是满意的。”董某说。对村民小组而言,这不仅解决了一笔多年未结的历史欠款,也避免了因诉讼判决后难以执行带来的后续矛盾;对董某而言,则是多年的心结终于有了着落。
承办法官表示,在基层案件中,有些纠纷看似只是“一笔钱”的问题,背后却牵连着乡村治理、邻里关系和群众切身利益。只有把法律、情理和基层实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如今,旧账有了着落,心结得以解开。这场跨越19年的调解,也让司法为民的温度,在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落得更实。
(九江日报记者 赵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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