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接续,权威解读

7月28日 15时 阅读 30492

企业年金是什么?

企业年金是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年金制度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二十届四中全会及“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十五五”规划纲要再次提出“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企业年金覆盖范围”。加快发展企业年金,有利于健全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制度体系,更好地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同时,有利于发挥企业年金基金长期资金的优点,助力经济发展。

哪些单位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

问 建立企业年金对用人单位和个人有什么好处?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践行党中央共同富裕、投资于人等理念,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彰显单位优秀文化品牌;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稳定职工队伍,提高单位竞争优势;有利于健全收入分配体系,调整成本支出结构,提高薪酬激励效果。对于职工个人来说,有利于统筹兼顾当期和未来,增加老年收入渠道,更好满足老年生活需要;有利于实现养老和投资融合互促,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增强当期消费信心。

需要强调的是,企业年金遵循信托法原则,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形成的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独立于用人单位和职工、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以及其他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职工的企业年金权益会被年金管理机构安全保管,不会受流动就业等因素影响,能够确保实现补充养老功能。

问 用人单位怎么建立企业年金?

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包括三个步骤:一是在了解企业年金政策的基础上,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二是将企业年金方案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三是选择符合规定的企业年金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并签订合同,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内容缴费、投资运营。

问 建立企业年金有哪些简化程序?

一是在民主程序上,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用人单位,企业年金方案可以经全体职工讨论、公示等民主程序通过。二是在方案制定上,推行企业年金方案简易范本,用人单位和职工制定企业年金方案更加方便。三是在建立年金方式上,丰富集合计划供给类型,鼓励地方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简易程序,为中小微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提供便利。四是信息服务上,加快建设全国企业年金信息平台和数据库,为职工信息查询、转移接续、待遇申请等提供便捷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网上备案。

问 用人单位和职工怎么缴费?用人单位缴费怎么分配给职工?

用人单位缴纳企业年金每年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8%,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12%。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结合经济负担能力,可以灵活选择缴费比例或额度。经济负担能力较强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可以按照较高比例或额度缴纳企业年金,如单位缴费8%,个人缴费4%;经济负担能力有限的,可以从1%的较低比例起步,今后再逐步提高,单位缴费也可以与职工一致。

企业年金采取个人账户模式管理,为每名参加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其中,职工个人缴费计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按照企业年金方案约定的办法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问 职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转移业务?

自2027年1月1日起,职工可以通过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渠道,申请转移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并查询转移接续办理进度。

问 职工流动就业并参加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后,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如何转移?

可分为4步:第一步,职工通过信息平台向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提出转移申请;第二步,新受托人接受申请后向原就业单位的受托人发送联系表;第三步,原受托人与职工原就业单位确认转移金额后,按照一人一笔一表原则,转移资金和信息;第四步,新受托人将转移资金匹配至职工新就业单位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并向信息平台和新就业单位反馈办理完成。对于职工来说,只需要做第一步提出申请,其他步骤由年金管理机构负责完成。

问 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未参加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计划,原有的多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如何转移接续?

区分职工有无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的保留账户,采取不同的转移接续办法:

一是职工有一个或多个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的保留账户的,选定其中一个保留账户作为归集账户,按上述流程将其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转移至该保留账户。职工达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后,向该保留账户所在集合计划的受托人提出领取申请,按现行规定领取企业年金待遇。

二是职工没有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管理的保留账户的,在达到领取企业年金条件时,向管理其最后一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受托人提出申请,由该受托人办理转移接续。最后一个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所在的用人单位按照职工申请,为其办理企业年金领取业务。

问 因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归属有争议等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的怎么办?

原受托人应当向信息平台反馈原因,现受托人及时告知职工后,可以终止本次业务。待相关问题解决后,职工可以再次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问 单位由于撤销、合并等原因,需要将所有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整体转移的怎么办?

用人单位整体转移职工企业年金账户的,或者将离职人员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整体转移至集合计划设置的保留账户统一管理的,可以线下办理,减轻职工分别办理的负担。

问 职工转移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时,主要包括哪些资金?

包括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已经归属于职工个人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已转入的职业年金。

问 企业年金如何领取?

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等情形时,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领取企业年金,或者全部(部分)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领取时,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指令年金管理机构按照职工选定的领取方式,将职工的企业年金待遇发放到其本人的银行账户。

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问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制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年金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建立(参加)企业年金,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政策。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对于职工来说,缴费环节,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投资环节,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产生的投资收益,职工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领取环节,个人按月领取的企业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企业年金,分摊到各月后按上述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江西人社)

编辑:实习编辑

责编:肖文翔

审核:熊焕唐

评论

下载掌中九江

扫描二维码下载,或者点击这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