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结束防汛救灾
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鉴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结束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按照有关规定,省应急管理厅决定自7月28日8时起同步结束防汛救灾四级应急响应。请各地、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6年7月28日
(来源:江西应急管理)
编辑:毕典夫
责编:肖文翔
审核:许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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