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外机“越界”扰邻,法院判决强制整改

7月22日 08时 阅读 30935

炎炎夏日,空调成为居民消暑纳凉的“标配”。但空调外机安装如果没有“对号入座”,不仅影响邻里生活,还可能因此吃上官司。近日,柴桑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空调外机安装不规范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案件,依法判决业主将“越界”的空调外机移回预留机位,否则予以拆除。

原告李某系柴桑区某小区504室业主,被告黄某系同栋503室业主,两家仅一墙之隔。黄某在装修房屋时,将客厅空调外机安装在靠近李某家客厅窗户的位置。空调开启后,外机持续运转产生的噪声和震动严重影响了李某一家正常生活。李某多次与黄某沟通,希望其调整空调外机位置,但黄某认为重新拆装可能导致空调损坏,一直未予处理。协商无果后,李某诉至柴桑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黄某拆除该空调外机。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现场调查发现,开发商在建设房屋时,早已为503室预留了规范的空调外机安装机位,位置位于503室阳台,并预留了安装进出口,且采用百叶窗进行了隔离设计。然而,黄某在装修过程中,为追求整体装修效果,擅自将阳台预留的空调外机安装进出口封闭。等到安装空调时,由于预留机位已无法使用,空调外机只能横放在机位外侧,机身伸出设计范围,占用了紧邻504室客厅窗户的空间,对李某家窗户的正常开启及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法官表示,本案纠纷的根源,在于黄某在装修阶段没有按照房屋设计规范施工,封堵了原本预留好的空调外机安装通道,最终导致空调只能安装在机位之外。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黄某未按照开发商预留机位安装空调外机,对李某客厅窗户的正常使用及生活环境造成了影响,已构成对相邻权的妨害,最终依法判决:黄某应当将案涉空调外机移回开发商预留的空调安装机位内;如无法恢复安装,则应将该处空调外机拆除。

法官提醒广大业主,安装空调外机要“对号入座”。开发商预留的空调机位经过统一规划设计,既满足设备运行需要,也兼顾了邻里之间的生活环境。业主应严格按照预留位置安装,不得擅自改变安装位置或超出设计范围。装修时不要随意封堵预留机位和安装通道,装修前应充分了解房屋结构和设备安装要求,不得为了追求装修效果而擅自改造、封闭空调机位,否则不仅会增加后期安装成本,还可能因影响邻居生活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江日报记者 赵岑雨

版权声明

本原创内容版权归掌中九江(www.jjcbw.com)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谢绝转载。


编辑:毕典夫

责编:肖文翔

审核:朱静

评论

下载掌中九江

扫描二维码下载,或者点击这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