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九江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5日起正式施行。作为我市首部专门规范暴雨灾害全链条预警、分级别响应的政府规章,《办法》旨在构建“监测—预警—传播—叫应—响应—处置”全闭环管理体系,为全市防汛减灾、守牢气候安全底线提供刚性法治保障。
我市地处长江中下游,滨江临湖、山地丘陵交错,汛期短时强降雨、持续性暴雨多发频发,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圩堤险情等风险突出。长期以来,部门职责边界不够清晰、四级预警响应标准不统一、预警信息传播存在“最后一公里”梗阻、基层转移避险流程不够规范、“五停”(停产、停工、停业、停运、停课)刚性处置缺少法治支撑等问题,制约了防御实效。此次出台的《办法》共19条,涵盖责任体系、预警发布、信息传播、分级响应、预警叫应、风险管控、能力建设、法律适用八大板块,从法治层面系统回应了上述痛点。
在责任体系上,《办法》压实市、县、乡镇、村居“四级”属地责任,明确气象、应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法定职责,并由市、县两级安防救委会统一指挥调度,实现协同处置。预警发布方面,规定仅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有权统一发布暴雨预警信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可结合雨情研判,发布城市内涝、洪水、地质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专项预警;通信运营单位落实红色预警全网短信广播,应急广播、政务新媒体开设绿色通道,商场、学校、医院、景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须落实预警接收和场内播报责任,打通预警传播“最后一公里”。
《办法》细化了蓝、黄、橙、红四级预警对应的分级响应举措,明确“五停”及户外管控执行标准,要求各行业制定本领域实施细则。同时,将预警叫应机制法定化,高级别暴雨预警发出后,点对点呼叫属地及行业责任人,确保“预警发出、责任到人、快速处置”。在风险源头治理上,建立暴雨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和暴雨强度公式修订,乡镇、街道预判险情时须及时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群死群伤的安全底线。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广大市民提示,暴雨预警以气象部门官方发布为准,不轻信、不转发非官方信息;不同等级预警需分级做好个人避险,红色预警时尽量减少外出,自觉配合“五停”安排;山区及低洼易涝区群众收到转移通知后应主动配合;各重点单位须建立常态化预警接收机制,及时落实防御措施。
下一步,我市将抓好宣传培训、预案修订、联合演练、督导检查等落地工作,把制度条文转化为防汛减灾实际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实习生 范胧元 九江日报记者 孔颖 )
本原创内容版权归掌中九江(www.jjcbw.com)所有,未经书面授权谢绝转载。
编辑:王嘉琪
责编:肖文翔
审核:朱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