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第七中学承办“黄庭坚杯”2026年九江市中小学生书画大赛

7月20日 15时 阅读 31404

九江市第七中学承办“黄庭坚杯”2026年九江市中小学生书画大赛

各县(市、区)教育局、文联,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落实“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展示我市中小学生艺术素养与风采,根据省教育厅、省文联《关于举办“黄庭坚杯”江西省中小学生书画大赛的通知》(赣教体艺字〔2026〕21号)要求,决定举办“黄庭坚杯”2026年九江市中小学生书画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九江市教育局、九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九江市第七中学、九江市美术家协会、九江市书法家协会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在校学生均可参加。具体分组如下:

1.小学组:6-12周岁小学在校学生;

2.中学组:12-18周岁初中、高中(含中职)在校学生。

(二)参赛类别

1.书法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书体不限);

2.绘画类:国画、儿童画、动漫、素描、速写、色彩、数字美术(AI作品)等。

(三)内容要求

作品应健康向上,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基因、时代新风,展现家乡风貌、校园生活、家国情怀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书法作品可引用古今诗词、楹联、文赋等,鼓励融入地方文化特色与时代发展元素的原创作品。

(四)作品规格

1.软笔书法: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68cm),小楷为斗方,不小于50cm×50cm;

2.硬笔书法:A4(21cm×29.7cm),竖式;

3.国画:不超过四尺整张(138cm×68cm);

4.其他画种:不超过100cm×100cm。

(五)其他要求

1.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每件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1名;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并一并提交《作品原创责任声明》(附件3,由作者及监护人签字);

3.数字美术作品(AI作品)分辨率不低于100dpi,需附300字以内创意说明,彩色打印后提交纸质版;

4.书法作品需标注原作者及篇名,其中,草书、篆书作品需附准确清晰的释文;

5.作品需选用高质量专业创作材料,避免使用易破损、易褪色的纸张或材料。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艺术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一)艺术作品奖。按作品数量10%、20%、30%的比例评出一、二、三等奖。根据作品质量和数量情况,奖项可空缺、可并列。

(二)优秀指导教师奖。参与指导获奖作品的教师均获优秀指导教师奖,1名教师指导多件作品获奖仅授一次。

(三)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与获奖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如报送作品超出名额分配指标,将不予评定优秀组织奖。

四、活动安排

本次大赛分为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四个阶段,我市具体安排如下:

(一)校级展览阶段(2026年7月中旬前):由各中小学校广泛动员,组织校级评选,择优推荐参加县级展览。

(二)县级展览阶段(2026年8月中旬前):各县(市、区)教育局、文联联合组织县级评选,务必按照名额分配(附件1)择优推荐参加市级复评。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中小学校完成初审与汇总后,于8月20日前统一将作品原件、《作品信息登记汇总表》(附件2)、《作品原创责任声明》(附件3)电子版Word及PDF报送至指定地址和邮箱。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推荐县(市、区)及市直中小学校单位名称,以及参赛作品在《作品信息登记汇总表》中的编号(如:德安县6号作品)。

邮寄地址:九江市浔阳区庐峰东路38号九江市第七中学。

邮寄时请注明“‘黄庭坚杯’九江市中小学生书画大赛”字样,邮费自付。

电子邮箱:820346170@qq.com;

联系人:王依纯,联系电话:18770206503。

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除上报省厅参与评审的作品外,将按各地提交的《作品信息登记汇总表》信息,寄回各县(市、区)教育局,邮寄费用到付。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教育局、文联及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确保活动覆盖面与参与质量。

(二)严把原创关。各校及县级教育部门须对作品真实性及著作权进行严格审查,杜绝代笔、抄袭、权属不清等行为。如发生纠纷,责任由作者自负。

(三)诚信参赛。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规行为,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主办单位有权在非商业用途中使用获奖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展览、出版、宣传、网络推广等,不支付报酬,作者依法享有署名权。



(九江市第七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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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海清

责编:刘瑶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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