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强化我市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控,7月11日,市安防救委办印发《关于严格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六条硬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六条“硬举措”划定安全红线,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通知》要求,各单位和企业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防盗网等障碍物。生产作业区内严禁违规敷设燃气管线、使用明火、用电及设置厨房灶台烧菜做饭。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严禁未成年人及无关人员长时间逗留在生产作业区。生产作业区严禁吸烟、使用明火蚊香及蜡烛等明火行为;严禁违规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严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飞线”充电,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严禁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等设备。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将“六条硬措施”迅速传达至辖区内每一家劳动密集型企业,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各企业要迅速对照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动态清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六条硬措施”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必查项,坚决防范“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江日报记者 胡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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