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关于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7月8日 22时 阅读 28699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6年第58号)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将甲氧依托咪酯等3个品种增列入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6年7月6日

(来源:中国禁毒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嘉琪

责编:肖文翔

审核:熊焕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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