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儿小朋友及家属:
你们好!
九江妇幼保健院正在进行一项由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牵头,在全国多家医院同步开展的“多中心、随机、开放、阳性药对照,评价怡培生长激素注射液每周一次给药对照重组人生长激素(rhGH)注射液每日给药在治疗小于胎龄儿(SGA)矮身材儿童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Ⅲ期临床研究”,该试验已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该院伦理委员会的审核与批准。本试验计划在全国多个医院共入组约141位小于胎龄儿矮身材参与者,主要目的为评价怡培生长激素注射液(益佩生®)在小于胎龄儿矮身材儿童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1.青春期前儿童,男孩2岁≤年龄<11岁,女孩2岁≤年龄<10岁;
2.出生时体重和(或)身长低于同胎龄、同性别正常参考值第10百分位;
3.筛选时身高处于同年龄、同性别均值-2SD 以下;
4.任一项GH激发试验结果GH峰值≥10.0ng/ml;
5.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性药物促生长治疗(连续使用≥1个月)。
1.骨骺已闭合者;
2.其他类型的生长发育异常,包括已确诊或高度怀疑GHD、Noonan综合征、甲状腺功能低下等所导致的生长发育迟缓以及其他明确病因导致的身材矮小;
3.患有糖尿病、慢性感染性疾病、全身慢性疾病、精神心理疾病、先天性骨骼发育异常及其他先天畸形、颅高压、恶性肿瘤及严重过敏体质的患者。
以上为主要入排标准,最终是否可以入组,由研究医生依照临床试验方案把握。如经过筛选后符合方案要求,将按照方案进行给药和随访观察,研究期间将有专科医生定期诊疗。
如果您或您的周围有满足以上条件者,希望了解本临床试验的相关事宜,请与以下联系人进一步咨询: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毛老师
电话:1827926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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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于胎龄处于上表中胎龄间隔区间的参与者,以较小胎龄对应值作为参考。例如,37周+5天出生的参与者身长查询时以上表中37周对应身长作为标准。
注:对于年龄处于上表中年龄间隔区间的受试者,以较小年龄对应身高值作为参考。例如,7岁8月龄受试者身高查询时以上表中7岁6月对应身高作为标准。
(曹玉婷 九江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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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海清
责编:曹玉婷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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