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办字〔2026〕22号
九江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和《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市成功入选全国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以下简称消费“三新”)试点城市。为加快推进我市消费“三新”试点城市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立足九江“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中心城市”的战略定位,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谋划,以创新驱动、融合发展、惠民共享为主线,聚焦支持首发经济、创新多元化服务消费场景、推动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跨界联名等重点领域,通过品牌引进、场景赋能、数字技术应用等路径抓手,确保试点工作显著拉动本地消费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强化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供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统筹作用,鼓励根据鄱阳湖生态和庐山文化需求开发差异化产品。
2.创新驱动与融合发展相结合。以创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元宇宙、区块链等新技术在商贸、文旅、体育、健康、教育领域的深度融合,培育数字化、智能化、沉浸式消费新模式。
3.数字赋能与文化驱动相结合。强化“人工智能+消费”应用,注重文化内涵融入,推动庐山文化、长江文化、鄱阳湖生态文化等资源转化为新型消费内容。
4.因地制宜与特色发展相结合。立足九江生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充分挖掘庐山、长江、鄱阳湖潜力,推动“文旅+商业”“生态+休闲”“科技+体验”多维融合,形成一批辨识度高的特色项目。
5.需求引领与供给优化相结合。准确把握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围绕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需求,优化产品和服务结构,发展高端化、绿色化、体验型消费。
6.安全规范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完善新业态监管体系,加强对直播电商、即时零售、预制菜等领域的规范管理。注重绿色低碳导向,倡导简约适度、循环消费理念。
三、主要目标
构建“首发引领、数字赋能、文旅融合、全民共享”的现代化消费体系,显著提升供给质量、市场活力和消费拉动效应。
到2027年,力争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000亿元;新增全国或区域首店30家以上,打造10个以上示范消费新业态项目;建成50个以上“商旅文体健”融合型消费场景;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100家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60家以上。
四、重点任务
(一)构建高能级首发经济生态,打造区域消费策源地。
1.支持首发中心、首发经济集聚区建设。在重点商圈商街、创意园区、文化场所等打造多层次的新品发布平台载体。
2.支持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培育。支持国内外品牌在九江开设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引导首店、旗舰店、概念店升级,包括配备智能化设备(如数字化导购设施、AI互动展示设施等)、创新业态等。
3.支持举办首发首秀及首展活动。支持企业或机构在九江首次推出具有创新性、引领性的新产品、新服务或新场景的展示推广活动。
4.支持展会开设首发专区、专场。支持各类展会专门设置特定区域或独立场次,用于集中展示、发布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
(二)创新融合型服务消费场景,激活全域消费新动能。
1.支持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鼓励业态创新、模式创新,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
2.支持服务消费集聚区建设。支持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文旅集聚区、会展场馆、传统购物型商超、废旧工业厂区向多元消费场景升级。
3.支持发展夜间经济。引入夜间文旅、夜间餐饮、夜间娱乐、夜间便民店等业态,打造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4.支持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场景。培育汽车后市场服务、旅居服务、冰雪经济、旅游列车等服务消费新增长点领域。
5.支持培育服务“一老一小”消费场景。聚焦老年人、儿童两类重点人群,打造符合其消费需求的专属消费场景。
6.支持家政领域业态、模式创新。通过技术赋能、业态融合、标准建设,推动传统家政服务向智慧化、多元化、规范化转型。
7.支持外贸优品展销中心与集聚区建设。建设外贸优品展销中心、外贸优品购物中心、特色商业街等载体改造展示空间,搭建品牌展厅、产品体验区,建设直播带货直播间等。
(三)深化IP跨界融合发展,塑造消费品牌新标识。
1.联动知识产权(IP)开拓沉浸式消费空间。支持IP主题场景打造(如IP角色雕塑、主题壁画、IP主题陈列展区),开设IP主题店、概念店。
2.联动国潮动漫(IP)开发综合性消费场景。围绕本地特色文化,联动国潮动漫、影视知识产权(IP)及文博场馆、非遗机构、历史文化名城等传统资源,推出一批影响范围广、社交属性强、创意新颖的综合性消费场景。
3.支持开发推出“老牌新品”“国货潮品”。支持老字号企业、新消费品牌企业依托九江优质消费资源,转型升级。
4.支持优质消费资源与知名IP融合发展“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借助人工智能(AI)技术,打造智能化、个性化的“人工智能+消费”应用场景。
五、工作推进安排
(一)启动阶段(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
本阶段重点完成项目立项、选址、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市级项目指挥协调机制,明确各责任部门与实施主体,完成总体方案论证和建设蓝图设计。
(二)建设阶段(2025年10月至2027年6月)。
全面推进各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配套设施完善及数字化系统搭建。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安全与时效并重。同时,加快智慧商圈、沉浸街区、首发中心等示范项目落地。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7年6月至2027年12月)
围绕项目实施绩效和社会经济效应,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与总结验收,系统梳理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与工作模式,编制九江市试点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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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编辑:毕典夫
责编:肖文翔
审核:许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