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永修县第三中学一名学生
在小区捡到一只幼鸟,
经智能识别,
怀疑为国家保护动物后,
主动上交至永修涂埠派出所。
民警核查确认,
该幼鸟为黑领椋鸟,
属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
随即移交森警大队妥善救助。
6月1日,
派出所民警走进校园,
为该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现场还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
用通俗语言讲解保护知识与法律法规,
引导青少年爱护自然、
守护生态、遵纪守法。
(来源:永修公安)
编辑:毕典夫
责编:肖文翔
审核:熊焕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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