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蕴含党的初心使命的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红色档案资源收集整理工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长征精神,守护九江地区珍贵红色记忆,九江市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各个历史时期形成和留存的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1.反映不同历史时期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伟大胜利和辉煌成就的档案资料。
2.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电报、布告、报纸、杂志、画报、照片、音视频、宣传品及其他实物等。
3.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4.与党史人物相关的讲话记录、日记、书信、照片、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音视频、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以及其他实物等。
5.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类票据、徽章、胸章、肩章、服装、牌匾及旗帜、会标等实物资料。
6.受到国家级表彰的党组织或党员作出重大贡献的相关档案资料。
7.社会各界围绕建党105周年举行的重大活动所形成的档案资料。
8.其他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与中国工农红军长征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1.与长征相关的命令、指示、决议、通知、报告、总结、电报、报刊、宣传品、标语、文告、布告、烈士名录等。
2.红军使用过的武器、装备、医疗器械、通信器材、生活用具、衣物、旗帜、印章、证件、票证、钱币、粮票等。
3.长征亲历者或其后代、工作人员提供的信函、手稿、日记、笔记、回忆文章、口述音视频资料、采访记录等。
4.与长征相关的奖章、勋章、奖状、证书、纪念章等实物,以及传记、影视片等文学作品。
5.社会各界围绕长征胜利90周年举行的重大活动所形成的档案资料。
6.其他能够反映长征历史、具有保存价值和历史意义的档案资料。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的档案资料须来源合法、真实可靠、权属明确。
(二)照片须为未经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如内容、时间、地点、人物、摄影者等。
(三)录音录像须注明简要的文字说明,如摄录日期、地点、人物、摄录者等信息。
(四)实物须附简要的文字介绍,如物品名称、功能作用、背景等。
四、征集方法
此次活动采取自愿捐赠的方式,九江市档案馆与捐赠者办理捐赠交接手续并向其发放收藏证书。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zhenghuimin2302@163.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慧敏
联系电话:13755265235
(来源:九江档案)
编辑:毕典夫
责编:肖文翔
审核:许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