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第三届青少年“诗词长江”诵读大赛报名启动

4月17日 16时 阅读 3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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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传承长江千年文脉,让青少年了解长江文化、热爱长江文化、传承长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提升文化认同和文化自信,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市委宣传部、共青团九江市委、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三届“礼赞长江·悦慕中国——九江市青少年‘诗词长江’诵读大赛”


一、大赛主题


礼赞长江·悦慕中国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共青团九江市委、市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市青少年宫、市作协、市诗词联学会、九江外国语学校


三、赛事事项


(一)参赛对象与组别

参赛对象为九江市大中小学校在校学生。分为小学生组、中学生组(含中职学生)、高校学生组(含高职、高校学生),共3个组别。每个组别分别报名、比赛,决出优胜。参赛选手需按照所属组别类型、报名对应的组别进行参赛,也可2人()以上组成团队参赛,最多不超过12人。参赛过程中人员不得替换、增加。

(二)大赛安排

1.初赛及作品征集:4月29日前各县(市、区)、驻市各高校、各市直学校可自行组织人员参与初赛,形式自定,选拔推荐入围全市复赛的参赛作品。各县(市、区)推荐参赛作品每个组别不超过10个,驻市各高校、各市直学校根据各自组别推荐作品不超过10个。各推荐部门或单位组织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填写基本信息、上传作品,并于4月29日前确认推荐作品名单,将《九江市第三届青少年“诗词长江”诵读比赛参赛者推荐表》 电子版(见附件)及加盖公章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jsqsnghdb@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推荐单位名称+九江市第三届青少年‘诗词长江’诵读比赛参赛者推荐表”。

2.复赛:4月底通过各组专家评审的方式评选出各组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一等奖作品进入总决赛。

3.总决赛和颁奖典礼:5月上旬,获得复赛一等奖的作品参加诗词大赛总决赛暨汇报演出。总决赛拟采用音乐、画面、服装、吟诵等手段融合展现的方式,现场打分决定最终获奖名次。

4.线上展示:大赛结束后至6月底,将获奖作品公布在九江市青少年宫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展播。

(三)参赛要求

1.内容要求。诵读内容应为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充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经典诗词作品,作品内容需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弘扬正能量,体现长江文化的悠久与传承。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主流媒体公开发表,诗词作品作者、出处等情况需随作品一并报送。

2.形式要求。参赛作品要求为2026年1月1日后新录制创作的视频,高清1920x1080横屏拍摄,格式为MP4,长度3~6分钟,大小不超过700MB,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声。视频作品必须同期录音,不得后期配音。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及作品作者、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组别等内容,此内容须与赛事平台填报信息一致。赛事平台填报信息应完整填写诵读文本内容,建议填写参赛作品亮点。作品提交后,相关信息不得更改。视频文字建议使用方正字库字体或其他有版权字体,视频中不得使用未经肖像权人同意的肖像,不得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和视频,不得出现与诵读大赛无关的条幅、角标等。参赛选手需对视频内容负全部责任。

3.其他要求。作品可借助音乐、服装、吟诵等手段融合展现诵读内容。既可以单人朗诵,也可以采用对诵、合诵、演诵等多种表演形式,但要突出朗诵。朗诵要能脱稿,时间把握在6分钟以内。每个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

(四)奖项设置

1.复赛:每个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

2.总决赛设冠军1名、亚军3名、季军5名。

3.另设最佳创意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四、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宣传、团委、教育部门和相关参赛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周密组织,精心安排,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大力宣传,保障赛事工作有序开展。

2.大赛坚持公益性原则,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赛者收取费用。

3.大赛组委会享有参赛作品的展示、出版、汇编、发布及网络传播等权利,参赛者享有署名权。

4.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联系方式:吴老师(九江市青少年宫) 07928131085(工作日期间),大赛邮箱:jjsqsnghd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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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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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毕典夫

责编:刘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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