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水县公安局4月14日发布《关于禁种铲毒工作的通告》。
通告表示,严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罂粟、大麻植物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可以用于提炼加工毒品的其他原植物;严禁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严禁在食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中添加罂粟壳、罂粟籽、罂粟苗等毒品原植物及其种子、幼苗或者其他含有毒品成分的物质。
凡主动铲除毒品原植物或主动上交非法持有的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以及罂粟壳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凡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且不主动铲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非法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且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种植的罂粟一律强制铲除。包庇、纵容非法种植罂粟等违法犯罪人员,或者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铲毒工作的,从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要求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踏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块、不留死角,通告还公布举报奖励:
每个公民都有检举、揭发的义务,如发现非法种植、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等违法犯罪线索,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实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2000元奖励。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切实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来源:修水县公安局)
编辑:王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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