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起执行!江西普惠托育收费新规来了

4月9日 14时 阅读 30732

九江宝爸宝妈们注意啦!

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有了新要求。



日前,江西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通知,从4月27日起,进一步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普惠托育服务收费全省实行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公办托育服务机构上浮最高不超过20%,让带娃更安心、更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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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普惠托育服务机构?


普惠托育主要面向2~3岁婴幼儿,包括公办托育机构、享政府补贴的社会办托育机构,以及公办/普惠民办幼儿园托班,名单由县级以上部门认定并定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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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收费项目?


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包括基本服务费和其他服务费。其中,基本服务费包括保育费、住宿费(仅限寄宿制);其他服务费指在基本服务费之外,在家长自愿前提下,服务机构收取或代收的伙食费、材料费等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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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怎么收?来划重点!


公办托育机构:实行政府指导价,各地定基准价,上浮≤20%,下浮不限。


社会办托育机构:设参考区间,合同约定具体标准。


公办/普惠民办幼儿园托班:参照同类型园所管理,不高于区域最高标准。


其他类型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托育服务机构自主决定。


托育按班型、托时分类定价:半日托不超全日托70%,计时托不超30%。社会办普惠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参考区间的确定,可参照上述原则和方法。费用按月收取,可自愿按季/学期交,不得跨学期预收,退费更规范,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伙食费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定期公示。



(来源:大江新闻)

编辑:魏菲

责编:肖文翔

审核:许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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