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已结束
不少人趁着假期
祭扫、踏青、亲友团聚
九江公安交警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
集中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维护假期道路交通安全平稳
4月3日—6日
全市共查处酒驾违法行为64起
其中醉驾12起

为警示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现将部分酒醉驾典型案例
进行警示曝光
请广大市民群众引以为戒
守住法律底线


2026年4月3日,当事人徐某(男,33岁)驾驶赣G2**3号小型汽车,在龙开河路新湖中路路口被经开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徐某的呼气数值为9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4月3日,当事人刘某(男,47岁)驾驶赣G5***9小型汽车,在共青城市青丰公路梓垄安置房路段被共青城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刘某的呼气数值为100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4月4日,当事人柯某驾驶赣G8***1小型汽车,在兴和路八里湖大道路口被新区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柯某的呼气数值为9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4月4日,当事人欧阳某(女,49岁)驾驶赣GA8***小型汽车,在彭泽县龙城大道商贸城路口被彭泽大队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欧阳某的呼气数值为7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4月6日,当事人李某(男,43岁)驾驶赣GV***3小型汽车,在庐山市华林镇532国道被庐山市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的呼气数值为74mg/100ml,经进一步查询发现,当事人李某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庐山市大队查处,此次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4月6日,当事人张某(男,54岁)驾驶赣G3***R轻便二轮摩托车,在瑞昌市杨林中路被瑞昌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的呼气数值为10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6年4月7日凌晨,当事人何某(男,31岁)驾驶赣G9***G小型普通客车,在修水县221省道71KM170M处发生事故后逃逸,被修水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何某的呼气数值为33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通安全无假期
酒驾查处不松懈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做到
牢记交规 文明出行
(来源:九江交警)
编辑:吴晨
责编:肖文翔
审核:许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