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触碰生态保护红线的行为
终将依法付出应有代价
近日
都昌县公安局联合林业局及有关部门
严肃查处了几起非法驾车闯入
鄱阳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
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案件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违法行为
敲响了湿地保护的警钟

(图片来源于网络)
11月1日,有关部门接到线索反映,有车辆非法驶入鄱阳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都昌县迅速成立由林业、公安、候鸟保护等多部门组成的专项调查组,联动水上执法力量,于当日赶赴涉事区域展开全面调查。

调查组抵达位于鄱阳湖都昌水域的现场后,发现两辆改装越野车滞留。都昌县公安局森警大队立即对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依托监控系统,精准调取、固定了涉案车辆从外围区域驶入保护区的完整轨迹。

为科学评估生态损害程度,都昌县林业局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湿地破坏情况展开鉴定。经核实,当事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已构成破坏湿地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规定,都昌县林业局依法对涉案车主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并非终点,12月18日,都昌县林业局联合生态环境、检察、公安等部门,同步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诚恳及相关专业部门鉴定,由其承担总计6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并通过签订《劳务代偿合同书》等方式履行,体现了生态环境损害“应赔尽赔”的原则。

12月22日,都昌县小矶山水域再次发现车辆非法闯入鄱阳湖湿地违规垂钓,水上派出所、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大队立即赶往现场,现场扣押车辆两辆,并将涉案人员移交渔政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非法碾压湿地
不仅破坏珍贵的湿地植被与土壤结构
影响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也对栖息于此的鸟类等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更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九江警方郑重提醒
鄱阳湖湿地是国际重要湿地
其生态价值不可估量
保护红线不容触碰
任何未经许可擅自
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行为
任何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活动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都昌公安)
编辑:吴晨
责编:肖文翔
审核:熊焕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