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飞抵永修县吴城镇的候鸟,正在“见证”这座小镇的生态更新——裸露的滩涂和地块重新长满植被,道路旁和科普馆周围随处可见候鸟保护宣传标识。一块写着“候鸟食堂”的标牌格外引人注目,荷塘中央矗立的“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标识也十分醒目。
这些变化,源自一笔140余万元的定向资金落地——永修县一家企业为其生态环境损害行为“买单”,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直接用于修复这片候鸟栖息环境。
该笔资金落地的背后是一场高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践。2024年,江西省鄱阳湖总磷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发现,永修县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超量采砂破坏生态等问题,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对该线索联合督办。2025年3月,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并向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九江市水利局通报。
因案件涉及多部门,经部门间沟通衔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启动生态环境损害索赔程序。经永修县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共同委托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定生态环境损害及修复费用共计147.64255万元。九江市生态环境局联合检察机关、水利部门与赔偿义务人开展磋商。6月20日,九江市生态环境局与赔偿义务人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确认由赔偿义务人采取异地替代修复的方式进行生态环境修复,同时,结合永修县生态保护实际需求,确定了替代修复项目为《吴城候鸟小镇湿地公园生态修复及候鸟食堂建设项目》。
该项目总体布局为“一带一中心三馆、多节点”,即围绕一条生态景观带、一个候鸟科研中心,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馆、候鸟科普馆三馆,还有多个标识节点和游步道节点等,通过湿地净化、植被修复、科普宣传等综合措施,系统修复区域生态环境,打造生态环境科普宣传基地,为候鸟营造更适宜的栖息环境。
九江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郭桂彬表示,坚持“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原则,通过磋商达成替代修复方案,这样既落实了企业责任,也结合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实际需求进行生态系统修复,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直接用于打造“候鸟食堂”和湿地修复,实现了“修复一处、造福一片”的生态效益叠加。
(尹亮亮 九江日报记者 周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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