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12月7日起,九江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12月5日 16时 阅读 31489

根据江西省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自2025年12月6日夜间起,我市区域大气扩散条件转差,污染物持续累积,叠加上风向污染传输影响,我市未来可能出现连续空气质量中度污染过程。为有效降低污染等级、削减污染峰值,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九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九府办〔2024〕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12月7日8时起,在全市范围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具体措施如下:




01

主要应急减排措施

图片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严格执行《九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减排措施。

2、机动车减排措施: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3、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道路等场所的扬尘管理,停止建筑拆除、渣土车运输、土石方作业等施工作业,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加大道路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其他减排措施:加大对燃煤锅炉、施工场地、机动车排放、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严禁垃圾、秸秆焚烧(焚烧发电或综合利用项目除外);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不达标的餐饮单位停业;推动船舶使用液化天然气(LNG)等清洁能源、靠港优先使用岸电、加装船舶尾气处理装置、原油和成品油装船作业油气回收等;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

图片倡议性减排措施(全民参与,绿色生活)

1、绿色出行:倡导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文明生活:拒绝露天烧烤,减少祭祀烧纸等行为。

3、低碳生产:倡导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4、健康饮食:倡导公众自觉控制城市餐饮油烟排放。




02

健康防护提示

1、敏感人群注意:儿童、老年人及患有呼吸道、心脑血管等慢性疾病的居民,应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与开窗通风时间。

2、一般人群建议: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单位防护措施: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做好宣传引导,及时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要求通知到辖区内社会公众及各排污单位,并按要求组织落实。




03

温馨提示

1、本次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将另行通知,请持续关注官方发布信息。

2、如涉及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特殊情况,需调整应急措施的,须按规定提前报批。

3、呼吁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共同应对重污染天气。

让我们携手行动,从自身做起,践行绿色低碳生活,为改善空气质量贡献一份力量!

九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来源:九江生态环境)

编辑:王文婧

责编:肖文翔

审核:熊焕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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