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
因其方便、快捷、性价比高
不需要驾驶证等特点
深受广大市民群众的喜爱
但在日常出行中
非法改(加)装、闯红灯
逆向行驶、未戴头盔
等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
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隐患
九江交警对部分电动自行车
↓↓↓↓

2025年11月10日9时25分,当事人许某(男,70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湖口县530国道东南宾馆200米处,因逆向行驶被执勤交警拦停。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2025年11月10日11时11分,当事人秦某(女,47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湖口县530国道海山红绿灯路段,因闯红灯被执勤交警拦停。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2025年11月10日9时50分,当事人郑某(男,51岁)驾驶二轮电动车在都昌县北多公路北山乡路段,因非法加装遮阳(雨)篷被执勤交警拦停。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责令其将非法加装的遮阳(雨)篷进行拆除,恢复原状。

2025年11月12日9时29分,当事人向某(女,29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都昌县袁多路公路,因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被执勤交警拦停。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2025年11月11日10时48分,当事人卢某(女,44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修水县承风路,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拦停。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2025年11月11日9时46分,当事人王某(女,50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修水县渣津镇津龙红绿灯路段,因未按规定佩戴头盔被执勤交警拦停。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2025年11月12日15时56分,当事人丁某(女,41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修水县宁红大道,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非法加装遮阳(雨)篷被执勤交警拦停。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责令其将非法加装的遮阳(雨)篷进行拆除,恢复原状。

2025年11月17日17时15分,当事人杨某(男,76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柴桑区柳林路路段,因闯红灯被执勤交警拦停。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2025年11月17日9时56分,当事人汪某(男,35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浔阳区浔阳路与交通路交叉口,因闯红灯被执勤交警拦停。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2025年11月17日11时41分,当事人李某(女,37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经开区浔阳西路三马路口,因非法加装遮阳(雨)篷被执勤交警拦停。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责令其将非法加装的遮阳(雨)篷进行拆除,恢复原状。

2025年11月17日11时59分,当事人刘某(女,18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武宁县九宫山大道,因逆向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执勤交警拦停。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2025年11月17日11时19分,当事人王某(男,33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在瑞昌市浔阳西路,因闯红灯被执勤交警拦停。执勤交警在现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来源:九江交警)
编辑:吴晨
责编:肖文翔
审核:许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