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九江市柴桑区一小区业委会与一传媒公司因电梯广告位租用合同纠纷产生矛盾,双方当事人报警。由于该矛盾属于非警务纠纷且派出所在短时间内难以调处,该纠纷被引至柴桑区综治中心。在柴桑区综治中心人民调解室3个小时的调处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
从派出所到综治中心,这场纠纷的妥善处理,是柴桑区综治中心与“110”报警服务平台协同办理的具象化体现——对无需行政处罚或刑事侦查的纠纷警情,移交综治中心分流转办。这样一来,既提升了纠纷化解效果,也有效减少了警力资源占用。作为社会治理的关键领域,综治中心的高效运作尤为重要。一直以来,我市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破题求解。目前,经过全省县级综治中心前两轮等级评定,我市庐山市、德安县、瑞昌市、柴桑区、共青城市、浔阳区、彭泽县等7个县级综治中心被省委政法委评为“一级”综治中心,“一级”综治中心数在全省位列第二,率先完成全省推进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
记者从市综治中心获悉,近年来,我市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聚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协助推动社会治安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体系。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推行“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模式,实现群众诉求高效闭环处理,写下了九江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有力注脚。接下来,我市将锚定“确保全市达到‘一级’标准的县级综治中心不低于80%、力争100%”的工作目标,总结提炼前两轮等级评定的工作成果及经验,系统谋划、精心部署,扎实做好第三轮全省县级综治中心等级评定前期准备工作,推动我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对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要求,指导武宁县、都昌县、永修县、濂溪区等地综治中心推进规范化建设;结合九江经济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等地综治中心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功能布局,推动实体化运行,提升服务效能,力争达到规范化要求;对已评为“一级”“二级”的县级综治中心开展“回头看”,持续巩固工作成果,在全市形成“有矛盾纠纷到综治中心”的广泛共识。
(九江日报记者 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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