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丨以“1+1+N”监督,激活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7月10日 10时 阅读 32041


  “当前市属集团经营性资产闲置主要集中在哪些领域?资产闲置的主要原因是什么?企业又采取了哪些具体盘活举措?”“企业债务规模及结构如何?偿付能力如何?资产负债率是否控制在合理区间?”在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调研座谈会上,市人大代表、咨询专家连番发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坦诚回应,一问一答间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谋思路、献良策。

  加强地方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的监督,既是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创新实施“1+1+N”监督,为国资国企发展注入新动能。

  抓好“1”个“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夯实监督根基

  党中央于2017年12月印发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赋予了人大一项新职责,即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市委迅速响应,出台相关意见,市人大常委会细化工作举措,从报告时间、报告内容到数据标准均作出严格规范。

  通过落实“年度专项报告+综合报告”机制,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国有企业、金融国企、行政事业性、国有自然资源四类资产分别听取专项报告,今年11月将审议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实现四类资产第二轮监督全覆盖。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市政府推出《九江市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等5项基础性制度,财政、国资等部门配套20余项管理办法,形成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国有企业、金融国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分别达五年前的2.31倍、1.69倍、3.17倍,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成效显著。

  突出“1”个“资产特点”精准监督,提升监督实效

  不同类型的国有资产,其性质、用途、管理方式都存在差异,只有精准把握这些特点,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监督。在首轮摸清底数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依据资产特点根据国有企业、金融国有企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自然资源四类国有资产及其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实施精准监督。

  ——针对少数国有企业资产未纳入统一监管等问题,督促推动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商类企业资产全部纳入监管,并将市县两级22家经营主体全部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信息化监管平台,国有企业资源得到有力整合。

  ——针对金融国有企业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不够等问题,督促推动全市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数字化服务平台建设,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数据的共享联动机制,提高中小企业的信用评分和贷款可得性,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效能。

  ——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提出加强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推进“公务仓”建设、构建资产评价体系等建议,有效推动存量资产盘活,实现资产集约高效使用。今年还将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盘活作为对市国资委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主要内容,推动相关部门采取有效举措加以落实。

  创新“N”种监督方式,不断拓展监督深度

  为深化监督成效,市人大常委会打破传统思维定式,积极探索创新,构建起“多维联动”监督机制,通过多种方式协同发力,推动国资管理监督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以代表建议为抓手,强化民意监督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人大代表提出的“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等10余条建议,建立“销号管理”机制督办整改。建立建议办理联席会议机制,将“破解国有资产租赁梗阻、提升经营效率”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市国资委出台相关操作指南,优化资产租赁流程,提升运营效率。

  建立多方协同机制,深化联合监督效能。建立与国资、财政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同时建立预算决算审查衔接机制,结合每年开展的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审查与国资管理情况专项调研,助力政府部门科学施策。在国资管理监督中,通过联合调研、数据共享、经验互鉴等方式建立与各县(市、区)人大的常态化协同监督机制,并在今年将监督触角延伸至乡镇(街道)人大。

  整合多方监督资源,实现监督贯通融合。在2024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调研中,以人大代表、专家现场直击问题核心,推动相关部门立行立改。依托预算联网平台的国资监督模块实时分析国资关键指标,生成专项报告为线下调研提供精准数据支撑。创新构建“人大+审计+财会”联动监督机制,推动审计部门将国有资产管理纳入年度专项审计计划,以专项审计保障监督同频;财政部门通过预决算审查等强化日常监管,以协同监督提升监管效能。

朱德奇 黄超 九江日报记者 黄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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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文婧

责编:肖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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