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获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实施《强化停产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方案》,努力探索行之有效的停产企业监管新模式。
据悉,通过深入调研,市市场监管局发现全市约20%的食品生产企业处于较长时间停产状态。针对这种情况,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停产企业潜在风险,构建了覆盖“停产报备—过程监管—复产核查—退出机制”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实现减轻企业负担与坚守安全底线之间的“双向平衡”,全力保障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
方案明确将全市范围内停产3个月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列为监管对象,围绕原辅料过期、设备设施维护、场所环境卫生、检验能力不足、管理人员缺失等五大风险点,制定针对性监管措施。例如,要求企业停产期间保持物料管理有序、设备维护得当,并强化厂区清洁,从源头防范食品污染风险。
为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市市场监管局推出“主动报备+临时监管措施”激励机制。企业停产时可提交书面报告,说明停产时间、原因等事项。对按要求报备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停产期间暂停常规监督检查,转为以核实实际停产状态为主的日常巡查;允许经营困难企业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临时将仓储设施用于非食品生产用途(但需避免混放和污染);企业复产前须恢复原状,并提前3个工作日报告,监管部门及时开展检查和指导。同时,动态更新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系统企业状态,对报备停产企业免于全覆盖检查,实现监管资源的精准配置。
针对长期停产、不再从事生产活动的企业,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退出机制,督促企业依法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主体资格终止的企业,及时通报行政审批部门实施注销。截至目前,我市已推动一批“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同时,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以停产为名逃避监管的行为;对报备停产但擅自生产的企业取消临时监管措施,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形成有力震慑。
目前,该方案运行良好,在严格确保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前提下,为企业纾困开辟灵活空间。截至目前,已有102家企业主动报备停产,监管效能显著提升。
(九江日报记者 陈沽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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