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施行,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8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正。
此次修法采取“小切口”模式,聚焦突出问题,补齐监管短板,守牢安全底线。修正草案共3条,主要规定了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加强监管、将婴幼儿配方液态乳纳入注册管理、严厉惩处有关违法行为三方面内容。
(来源:新华社)
编辑:王文婧
责编:肖文翔
审核: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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