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是特种作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根据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九江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九江市应急管理局近日发布征集公告,设立违规动火作业有奖举报。
举报范围为动火作业13项典型违法行为:动火现场无消防设备或消防器材;动火部位与生产系统没有有效断开;动火部位5米以内有易燃物;没有逃生通道;逃生通道上有障碍物;动火监护人离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5级(含5级)以上风力动火作业;高空动火作业没有可靠的防焊渣、火花溅落措施;乙炔瓶卧放使用;电气焊(气割)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现场动火级别高于动火票的级别;动火作业内容与火票不符;动火作业中有受限空间、高空、临时用电作业,无相应的作业票。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且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进行恶意诬陷。对收到的线索,市应急管理局将认真核查、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核查属实的举报事项,市应急管理局在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对实名举报的举报人按照《九江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发放举报奖励。举报方式:电话0792-8563035(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8:00),邮箱:yjglkpk@163.com。
(九江日报记者 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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