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近日,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局制定出台了《江西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八个严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积极响应,迅速行动,严格执行“八个严禁”,确保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规范、公正、文明开展。
此次“八个严禁”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着装规范、廉洁纪律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严禁趋利性执法、严禁随意性执法、严禁选择性执法、严禁漠视和侵害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严禁违规着装、严禁工作日饮酒和执法工作时吸烟、严禁违反工作纪律、严禁违反廉洁纪律。这是省交通运输执法系统从严从实抓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基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行动,剑指作风纪律“顽疾”。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高度重视“八个严禁”的贯彻落实,组织全体执法人员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通过开展专题培训、集中研讨等方式,确保每一位执法人员都能准确把握“八个严禁”的具体要求,切实增强学习禁令、遵守禁令的自觉性。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等方式,对违反“八个严禁”的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八个严禁”真正落地见效。该支队将以“八个严禁”为准则,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切实维护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九江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九江日报记者 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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