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4个市委督导组对9个地方和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督导

5月30日 23时 阅读 95951

  记者日前从有关会议上获悉,市委决定,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4个市委督导组,将对都昌县、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武宁县鲁溪镇开展学习教育督导工作。

编辑:许钦

责编:肖文翔

审核:吴雪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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