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试点工作,开始申报!

5月19日 18时 阅读 3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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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精神要求,深入实施“千项技改、万企升级”行动,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关于开展产业集群企业规模化技术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2025-2027年,开展产业集群企业规模化技术改造试点工作,引导有条件的地方推动工业园区、产业集群整体部署、规模化实施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产业链群大中小微企业实施以设备更新为主要内容的技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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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的


 支持县(市、区)和开发区整体部署,规模化推动产业链群中小微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重点推动企业开展微设计、微创新、微调整、微改造等微技改,引导更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促进技改全覆盖,增强产业链群企业技改活跃度,加快产业链提能升级。


  二、支持对象


 以县(市、区)和设区市管理的国家级开发区(以下简称县、区)为主体,以产业集群为单元,以区内产业链群中小微企业等为对象。


  三、支持数量


 2025-2027年,选择40个左右县、区开展试点,其中2025年选择12个县、区开展试点。入选了试点的县、区不重复参加后续试点工作。


  四、申报主体


 县、区申报,设区市工信、财政部门审查推荐。


  五、申报条件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产业集群和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二)集群行业属性清晰、特色鲜明,主导产业链支柱作用明显,集群内产业链清晰,拥有明确的产业链协作配套关系。

 (三)集群集聚程度较高,规模效益较好,上一年度集群营业收入80亿元(含)以上,其中规上工业企业数量不少于30家。

 (四)当地大力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申报前一年度,实施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单体技改项目3个(含)以上(以项目核准/备案文件为准);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5000万元(含)以上,其中已完成设备投资总额2000万元(含)以上。申报当年,计划实施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单体技改项目3个(含)以上(以项目核准/备案文件为准);企业技术改造计划投资总额5000万元(含)以上,计划完成设备投资总额2000万元(含)以上。

 (五)重视推进产业集群规模化技改(微技改),有相关计划方案、政策措施和服务保障等安排,重视建设完善集群促进组织、产业联盟、链主企业和优质项目、产业基金(产业资金)、制造业创新中心(协同创新平台)、产教融合体(人才引育服务平台)等“六个一”生态。


  六、奖补方式


 省级统筹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产业集群所在县、区给予定额奖补,每个县、区不超过1000万元。

每个县、区试点期两年,奖补资金结合年度资金预算规模、考核评价结果分期拨付。获批试点当年拨付首批奖补资金,剩余奖补资金根据后续年度考核评价结果等情况拨付。


  七、申报要求


 各县(市、区)、设区市管国家级开发区通过申报平台(网址:https://www.jxgydsj.com/fzzx)编制填写《产业集群企业规模化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书》,并按要求编制工作计划,同时,将申报书及附件由平台导出并送所在设区市工信、财政主管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后,于6月5日前以PDF格式通过平台上传提交所在设区市工信主管部门确认推荐;各设区市工信、财政部门于6月10日前将推荐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式2份)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并同步完成网络平台推荐。


  八、推荐名额


 南昌、赣州、九江、吉安、上饶、宜春、抚州等设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景德镇、萍乡、鹰潭、新余等设区市推荐数量不超过2个。

(来源:“江西财政”微信公众号)

编辑:左丹

责编:肖文翔

审核:杨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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