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发生了重大变化,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3月9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住宅层高标准将调整为不低于3米。
层高,就像房子的“身高”,是指从本层地板到上层地板的距离,而我们常说的实际使用高度是净高,用公式来理解为:层高-楼板厚度=净高。住房城乡建设部2011年发布的《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 ,住宅层高宜为2.8米,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米。
记者了解到,早在2024年5月24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江西省商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以此进一步提升我省商品住宅设计水平,推动住房由“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迈进。该指引适用于经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认定的江西省商品住宅品质提升项目。
根据指引,我省明确提出,住宅净高不应小于3.1米。这一标准高于《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规定的室内净高强制标准2.4米。住宅净高标准的调整,将意味着更大、更舒适的居住空间。
此外,该指引明确,江西省商品住宅品质提升项目应用绿色建材比例不低于50%,住宅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4米,老人儿童活动场所附近应配建公共厕所,应统一建设封闭阳台,应设置高空抛物监控和全景摄像头等。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
编辑:王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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