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抗旱减灾、水库增蓄、降温减碳、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改善人居和生态环境质量,庐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决定于2025年1月13日起,根据实际需求,抓住有利天气时机,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确保人影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人影作业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5年1月13日-12月31日。
二、作业地点:庐山市行政区域内。
三、作业装备:BL-1型增雨防雹火箭发射架。
四、作业注意事项:作业期间,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内禁止围观;若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的催化器具残留物,请勿擅自处理,应保护好现场,立即与庐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或庐山市气象局)联系,由庐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统一收集处理;如遇意外情况,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庐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或庐山市气象局)报告。
联系人:蒋伟龙
手机:18382677801电话:0792-2666862
特此公告
庐山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2025年1月13日
(来源:庐山市人民政府)
编辑:方旬瑜
责编:钟千惠
审核:熊焕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