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九江交警就把春节长假期间
部分酒醉驾违法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2025年1月30日(大年初二)19时11分许,当事人彭某飞(男,41岁)驾驶赣GDE9588小型新能源汽车,在瑞昌市黄金北路被执勤交警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彭某飞的呼气数值为11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2月1日(大年初四)15时2分许,当事人王某清(男,40岁)驾驶赣GNN987小型汽车,在庐山市鄱阳湖南大道被执勤交警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王某清的呼气数值为10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2月1日(大年初四)凌晨1时27分许,当事人严某端(女,36岁)驾驶赣GD65233小型汽车,在柴桑区沙河路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九江司法鉴定中心检测,严某端血样中的酒精含量数值为132.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2月2日(大年初五)13时49分许,当事人聂某凤(女,33岁)驾驶粤A6H0P9小型汽车行,在瑞昌市龙泉路被执勤交警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聂某凤的呼气数值为177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2月3日(大年初六)14时22分许,驾驶人章某华(男,54岁)驾驶赣GF2956小型汽车,在武宁县新宁镇源口村被执勤交警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章某华的呼气数值为106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2月4日(大年初七)20时24分许,当事人吴某健(男,42岁)驾驶无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彭泽县沿江路被执勤交警拦停。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吴某健的呼气数值为117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25年2月4日(大年初七)23时53分许,当事人张某明(男,41岁)驾驶赣G3X830轻便二轮摩托车,在经开区龙开河路被执勤交警拦停。后经九江司法鉴定中心检测,张某明血样中的酒精含量数值为158.71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九江交警)
编辑:王文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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