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守护古城文脉,答好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古城卷”

2024-12-30 17:13 阅读 3105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九江,是一座有2200年建城史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积极创新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机制,努力打造专业化审判、特色化普法、常态化保护、系统化修复的司法保护模式,以法治力量全力守护浔阳古城文脉。

成立全省首家“历史文化保护法庭”“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法治展馆”

2023年6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动环资审判从“山江湖河”向“山江湖河城”跨越升级,批准浔阳区法院东郊法庭对九江市所有辖区内涉及历史文化保护案件实行集中管辖。东郊法庭成为全省首家从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延伸到文化资源保护领域的环境资源法庭。此类案件采取跨域立案、集中审理、三审合一的方式。

为进一步打造弘扬九江历史文化的特色基地、面向群众的法治文化基地,东郊法庭建立了九江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法治展馆。该展馆2024年1月20日建成,分为初心使命、精神传承、沧海遗珠、天下眉目、云横九派五个部分,深层次、多方位地展示我市历史文化遗产和相关法律保护工作情况。此外,东郊法庭在大厅、围墙等位置设置了水墨立体国画、仿铜质浮雕画,最大限度地展现浔城历史风貌。

聚合审判力量 打造审判修复一体化

今年1月,东郊法庭审理了雷某等五人盗掘古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审理查明,2023年6月29日,被告人雷某开车载其他四名被告人,携带探测仪器、撬棍和锄头等工具到了石门楼镇炉山村赤家岭,雷某武负责望风,其余四人携带工具对古墓进行撬挖,四人共盗取了两个器物碗和碟。经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鉴定,该墓葬和被盗的出土器物青釉碗和青油碟的年代均为明代,属于古墓葬。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雷某等人为获取非法利益,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依法判处雷某武等七个月至八个月不等,并判处罚金3000元。此外,法庭还判决五名被告人赔偿古墓葬保护修复费4000元,承担损害修复评估费用2000元,并在市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据悉,该案为全市首例文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我们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引入了修复机制,在惩罚与修复相结合上积极探索,形成机制。”东郊法庭庭长蔡振霄告诉记者,被告人缴纳的修复费用将交由文物部门,用于古墓的修复,“通过审理一案达到教育一片的目的,取得一判双赢的良好效果”。

聚能长效推进 全覆盖促进历史文化保护常态化

今年以来,浔阳区法院分别与区人民检察院、市文保中心建立了《关于建立涉九江历史文化遗产刑事案件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利用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连接全市各相关部门,促进历史文化保护常态化。今年6月,浔阳区法院又与江西思华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区文新旅局签订《忠烈亭、蔡公时纪念碑文物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合作协议》,将现有环境修复基金165000元用于区甘棠公园内两处省级、市级文保单位的维修和环境整治,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红色文化有机统一。

蔡振霄告诉记者,东郊法庭将切实履行审判职责,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继续提升历史文化司法保护水平,为大力推进九江历史文化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九江日报记者 赵岑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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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嘉琪

责编:钟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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