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成功获批国家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

2024-12-17 19:35 阅读 31840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复同意在江西省九江市等全国8个市(县)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



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于2024年12月开始,为期2年。我市将重点探索历史建筑体检评估机制、活化利用政策,通过2年时间,总结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典型案例,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为全国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提供示范。




来源:市住建局名城科)


编辑:王嘉琪

责编:钟千惠

审核:吴雪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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