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免去刘新同志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湛邵斌同志任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聘任,聘期两年);
免去谭旭同志的赣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谢世光同志的赣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邓昌海的赣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牛洪振同志任赣州市铁路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列黄孝斌同志之前)。
(来源:江西政读)
编辑:王嘉琪
责编:钟千惠
审核:熊焕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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