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柴桑区大队接到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移交的一起车辆维修企业涉嫌虚假维修教练车的线索,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车辆维修企业进行现场调查。
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8月3日,赣G66XX学教练车在年检时尾气排放不合格,某车辆维修企业在没有对该车辆进行维修的情况下,私自出具了盖公章的维修结算单。之后,车辆检测机构将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明上传至检测平台,对该车进行了复检。该维修企业负责人对出具签发虚假维修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了虚假机动车维修合格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并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执法人员对该企业处以5000元行政处罚。
汽修行业在交通运输领域具有重要作用,具备车辆安全监测与维修、保障车辆行驶安全的重要职责。签发虚假维修合格证会导致各类问题车辆“带病”上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通执法人员说:“我们将联合多部门,严厉打击通过弄虚作假帮助问题车辆‘假合格’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
(黄传斌 九江日报记者 吴金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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